临床上中药制剂应用广泛,在慢性病与肿瘤的防治方面有一定的效果,是中医治疗疾病的重要手段。从上古时期先民们将日常生产实践所获得的用药经验,用通俗易懂的谚语口耳相传,老话说的“是药三分毒”,便是人们对药物不良反应的潜在认识,亦是对药物使用中的醒示和约束。想要正确理解这句话的含义,首先要清楚什么是“毒”,其次要了解“毒”和“药”的关系。
一
“毒”的含义
古时认为“毒”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毒”,一则是指药物的总称。
《景岳全书》曰,“凡可辟邪安正者,均可称为毒药”,这里的“毒”即是“药”;二则是指药物在人体所表现的或寒凉、温热或升降、浮沉等偏性。这种“偏性”即表现于正面的治疗作用,以不良反应的呈现的便是副作用。中医认为,利用药物的偏性来纠正疾病表现在人体的阴阳失衡,以达到恢复各脏腑功能的作用,是药物治疗疾病的根本。
《神农本草经》明确提出:“疗寒以热,疗热以寒。”是用温热性质的药来治疗寒凉性的疾病,用寒凉性质的药来治疗温热性的疾病,也是这个道理。
狭义的“毒”,是大多数人认知的“毒药”,指药物本身含有毒性成分,比如乌头含有乌头碱,斑蝥含有斑蝥素等,此类毒性药物药性强烈,中毒剂量与治疗剂量非常接近,使用不当会损伤人体的机能,造成中毒或死亡。在临床应用时常使用各种炮制方法降低药物本身含有的毒性成份,并且利用处方中药物间的相互配伍制衡药性,减少药物的毒副作用,发挥其正面的治疗作用。
二
“毒”和“药”的关系
药物的“偏性”是谓“毒”,“药之治病,无非以毒拔毒,以毒解毒”,选择具有特定偏性的药物调整人体的气机,恢复人体阴阳平衡,药物的“毒”性正是它的治疗原理所在,所以无论服用中药还是西药都应谨慎,使用得当,便能治病;运用不当,其“偏性”便在治疗过程中产生副作用,既是相对的“毒”性。人参、大枣无毒,但并非适合所有人,如果温热体质实证患者服用,不但起不到补益的作用,还可能导致“上火”的症状,无疑是“火上浇油”。
现如今,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对自身健康的关注程度也在不断的提高,拥有高质量的长寿成为健康的最高目标,使用中药养生成为大多数人追求健康的一种方式,有的人错误认为诸如西洋参、人参、阿胶、鹿茸之类补益之品,没有毒性,对人体不会造成伤害,不经辩证便盲目服用,滥用药物、滋补品成为普遍的现象。
殊不知不良反应是药物固有的属性,是合格药品在正常的用法用量下产生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传承了几千年的中药也不能幸免。反对滥用药物和补品,是“是药三分毒”之说的正确理解,长期不科学滥用药物,会对人体产生不利影响,治疗疾病既不能因为药物有副作用而抗拒使用,也不能不经过辩证而滥用。
三
中药的不良反应
因人而异
常见不良反应以下几种:
1.消化系统反应。表现为恶心、呕吐、腹胀、腹泻、便秘、食欲不振等症状。
2.皮肤特异性反应。出现皮肤红斑、水泡、黏膜水肿或皮疹、瘙痒等症状。
3.肝肾功能损伤。有些药物长期服用会在肝脏肾脏内积累,破坏肝肾细胞,对肝肾造成伤害。在医学实验室检验可能会出现如出现转氨酶升高、肾功能异常,临床表现为尿少、小便颜色改变、上腹不适、体乏疲劳、黄疸等。
4.神经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口唇或肢体麻木、头痛、眩晕、失眠或嗜睡,严重时出现意识模糊、感觉障碍、言语不清等。
5.心血管系统毒性反应。表现为心慌、胸闷、面色苍白、心率加快或减慢、心律不齐、血压不稳定、心肌受损等。
6.造血系统毒性反应。有溶血性贫血、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7.呼吸系统毒性反应。有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咳嗽、绀,甚至引发急性肺水肿、呼吸衰竭或麻痹等。
四
合理用药
服药期间,如果出现以上身体不适应尽快到医院进行检查,并接受规范治疗。药物的副作用随个人体质、年龄、性别不同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而有差异,因此,在使用中药时一定要在正规医院中医师的指导下,综合病情、体质、合并症等情况辩证施治,合理用药,可以有效避免药物的副作用,更好地发挥药物的治疗效果。
作者医院
文:刘志敏 曲书英
滨州医学院烟台附属医院
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武宁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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