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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达财经 文 冯秀语 编 李亦辉

2月9日,毕节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毕金罚决字〔2026〕3号)显示,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因信贷管理不到位,被毕节金融监管分局罚款30万元。

同时,毕金罚决字〔2026〕4号显示,因同一违法违规行为,时任该行行长邓林俊被予以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黔西花都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1年08月03日,注册地址为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市莲城街道文化路中段,经营范围包括: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业务;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97条,周边风险757条,历史风险419条,预警提醒7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