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向广东建中工程有限公司开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0.096564万元。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粤中阜沙执罚字〔2025〕125号内容显示,2025年9月1日,中山市阜沙镇城市建设和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反馈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广东建中工程有限公司作为劳务分包单位在阜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将阜沙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中的石粉采购运输、淤泥外运工作交由无劳务资质备案或建筑业等级资质备案的中山市宝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负责。
执法人员经调查,查到中山市宝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开给广东建中工程有限公司名为“建筑服务 工程款”的增值税发票以及双方银行转账记录,涉及违法分包工程额共计193129.04元,项目经理何伟健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七十三条相关规定,中山市阜沙镇人民政府向广东建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罚款0.096564万元的处罚。
天眼查信息显示,广东建中工程有限公司 (曾用名:中山市建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2014年,位于中山市南朗街道,是一家以从事房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中山市宝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中山市阜沙镇,是一家以从事土木工程建筑业为主的企业。
采写:南都N视频记者 黄敬奎
来源:信用中国(广东中山)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