凛冽的北风卷着鹅毛大雪,狠狠地抽打在城墙上,发出呜咽般的怪叫。
城下,黑压压的敌军如潮水般涌来,一眼望不到头。
“冲!给我冲上去!第一个登上城头的,赏百金,官升三级!”将军的嘶吼声被风雪撕扯得变了调,透着一股疯狂的绝望。
我叫王二狗,一个刚刚被抓来充军的庄稼汉。我攥着手里那杆比我年纪还大的破旧长枪,手心里的汗水混着雪水,冰冷刺骨。
身边的老兵“瘸子李”拍了拍我的肩膀,浑浊的眼睛里看不出是恐惧还是麻木,他压低声音,几乎是贴着我的耳朵说:“二狗,别怕,记住,往死里冲,千万别回头。”
我还没来得及问为什么,身后就传来一阵令人牙酸的金属摩擦声。我下意识地回头,只看了一眼,浑身的血液仿佛瞬间被冻住了。
就在我们这些即将冲锋的炮灰身后,一排排面无表情的督战队士兵,正缓缓举起他们手中那明晃晃、宽如门板的斩马刀。刀锋在昏暗的天光下,反射出森然的白光,像地狱里阎王爷的请帖。
那刀,不是用来砍敌人的,是用来砍我们的。
01
我叫王二狗,如果不是这场该死的战争,我此刻应该在村头的王大户家后院,劈着柴火,盘算着这个月能攒下几个铜板,好给卧病在床的老娘抓几副药。
可老天爷似乎总爱跟我们这些穷苦人开玩笑。
半个月前,一队官兵闯进了我们那个叫“下河村”的穷乡僻壤。
领头的是个满脸横肉的队正,姓孙,村里人都背地里叫他“孙阎王”。
孙阎王一脚踹开我家那扇摇摇欲坠的柴门,手里那份征兵的文书几乎要戳到我爹的鼻子上。
“王老汉,你家就这一个独苗了?”孙阎王斜着眼,语气里满是轻蔑。
我爹,一个被田地和岁月压弯了腰的干瘦老头,噗通一声就跪下了,额头磕在冰冷的泥地上,砰砰作响。
“官爷,官爷高抬贵手!就这么一个娃,他要是走了,我们老两口可怎么活啊!”我爹的声音带着哭腔,老泪纵横。
我娘也从里屋挣扎着爬出来,枯槁的手死死抓住孙阎王的裤腿,“官爷,求求您,我们家的牛前几天刚被征走了,田也荒了,您要是再把二狗带走,就是要了我们的命啊!”
孙阎王不耐烦地一脚甩开我娘,就像甩开一条碍事的野狗。
他冷笑着,用马鞭的末梢挑起我爹的下巴,“怎么活?那是你们的事。朝廷的军令,你们也敢违抗?还是说,你们想尝尝这鞭子的滋味?”
他身后的几个兵痞子立刻发出一阵哄笑,他们手中的长枪枪头,在昏暗的屋子里闪着不祥的光。
我扶起摔倒在地的老娘,看着她苍白的脸和急促的喘息,一股热血直冲脑门。
我攥紧了拳头,指甲深深地嵌进肉里。
“我去!”我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爹娘的哭喊声瞬间被我的声音盖住了。
孙阎王似乎很满意我的“识时务”,他用马鞭拍了拍我的脸,那力道不轻不重,却充满了侮辱。
“早这样不就结了?算你小子懂事。”
他转身,对着院子里瑟瑟发抖的村民们大声宣布:“王二狗自愿应征入伍,为国尽忠!这是榜样!你们都学着点!”
院子里死一般的寂静,只有风吹过院墙发出的呜呜声,像是在为我送行。
我爹瘫坐在地上,目光呆滞,仿佛被抽走了魂灵。我娘则死死地抱着我,哭得撕心裂肺。
就在我即将被带走的时候,村里的里正,一个平日里对我家还算关照的干瘦老头,颤颤巍巍地走了过来。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脏兮兮的布包,塞到孙阎王手里。
“孙队正,一点心意,您路上喝口茶。这孩子……身子骨弱,还请您……多担待。”
孙阎王捏了捏布包,脸上露出了一丝贪婪的笑容,“嗯,老家伙还算懂事。”
他瞥了我一眼,又看了看里正,似乎想起了什么。
“对了,你家那个闺女,听说长得水灵?”他问里正。
里正的脸瞬间变得煞白,嘴唇哆嗦着,一个字也说不出来。
孙阎王哈哈大笑,那笑声像乌鸦一样难听,“开个玩笑,瞧把你吓的!放心,我们是朝廷的兵,不是土匪。”
说完,他便带着人,押着我,扬长而去。
我回头看了一眼,我家的茅草屋在夕阳下像一座孤坟。里正呆立在原地,像一截枯木。我永远忘不了他那时的眼神,那是混杂了恐惧、屈辱和深深无力的眼神。
02
通往军营的路,比我想象的要漫长和艰苦。
我们这些新抓来的壮丁,被一根粗麻绳串在一起,像一群待宰的牲口。
每天只有一顿发了霉的黑面馍馍,喝的是路边水沟里浑浊的泥水。
稍有走得慢的,孙阎王和他手下那帮兵痞子的鞭子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下来。
一路上,哀嚎声和咒骂声不绝于耳。
有的人受不了这折磨,试图逃跑,但很快就被抓了回来。
孙阎王会当着所有人的面,将逃跑者的腿活活打断,然后像拖死狗一样拖在队伍后面。
那凄厉的惨叫,让所有人都胆寒,再也不敢有半点逃跑的念头。
队伍里,有一个和我年纪相仿的年轻人,叫张三。
他是个读过几天书的秀才,因为家道中落,交不起免役的银子,也被抓了来。
张三一路上总是唉声叹气,念叨着“王法何在,天理何存”。
我劝他少说两句,免得惹祸上身。
他却涨红了脸,梗着脖子说:“子曰,君子不畏强权!我辈读书人,当为天下苍生鸣不平!”
结果,他的“鸣不平”很快就为他招来了祸事。
那天,我们路过一个镇子,孙阎王看上了一家酒馆的老板娘,硬要拉人家去陪酒。
老板娘抵死不从,孙阎王便要动手强抢。
张三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冲了上去,挡在老板娘身前,大声斥责孙阎王:“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尔等身为朝廷官兵,竟敢强抢民女,与禽兽何异!”
孙阎王愣了一下,随即勃然大怒。
“好你个酸秀才,吃了熊心豹子胆了?敢管你爷爷的闲事!”
他一挥手,几个兵痞子便如狼似虎地扑了上去,将张三按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
张三被打得鼻青脸肿,口吐鲜血,却依旧不屈地骂着。
孙阎王似乎觉得还不解气,他从一个兵痞子手里夺过一柄生了锈的铁勺,狞笑着走到张三面前。
“你不是喜欢讲道理吗?老子今天就让你好好讲讲!”
他蹲下身,抓住张三的头发,将那滚烫的、不知从哪里烧热的铁勺,狠狠地按在了张三的舌头上。
“滋啦”一声,一股皮肉烧焦的恶臭瞬间弥漫开来。
张三发出了不似人声的惨叫,在地上痛苦地翻滚。
我们所有人都被这一幕吓得魂飞魄散,一个个噤若寒蝉,连大气都不敢出。
孙阎王站起身,用脚踩着张三的脸,得意地环视着我们。
“看到了吗?这就是多管闲事的下场!在这儿,老子就是王法!老子就是天理!”
从那天起,张三就再也说不出话了。
他的眼神变得空洞而麻木,整个人像一具行尸走肉。
而我,则把这份恐惧和仇恨,更深地埋进了心底。我知道,在这个人命如草芥的地方,想要活下去,就必须学会隐忍。
我开始变得沉默寡言,每天只顾低头赶路,尽量不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孙阎王似乎也忘了我这个“懂事”的乡下小子。
他每天最大的乐趣,就是盘剥路过的村镇,以及折磨那些不听话的新兵。
有一次,他搜刮了一个老农的所有口粮,老农跪地哀求,他却嫌烦,一脚将老农踹进了路边的河里。
我们眼睁睁地看着那个不会水性的老农在河里挣扎,最后沉了下去,却没一个人敢出声。
那冰冷的河水,仿佛也灌进了我的心里。
我开始仔细观察孙阎王和他手下的那几个心腹。
我发现,孙阎王虽然凶残,但却极为贪婪和怕死。
每次搜刮到财物,他都会第一时间藏进自己怀里。
晚上宿营时,他总是睡在最中间,让手下人围成一圈保护他。
而他那几个心腹,也并非铁板一块。
他们之间,为了争抢财物和女人的事情,也时常会发生一些小的摩擦。
一个念头,像一颗种子,悄悄地在我心里发了芽。
或许,我不是没有机会。
我需要的,只是一个时机,一个能让他万劫不复的时机。
03
终于,我们抵达了边关的军营。
那是一座用黄土和石头垒成的简陋堡垒,坐落在光秃秃的山坳里,像一只匍匐在荒野中的巨兽。
风沙吹过,发出鬼哭狼嚎般的声音。
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汗水和粪便混合在一起的难闻气味。
军营里的生活,比我想象的还要残酷。
我们这些新兵,被称为“填坑的”,是军营里最低等的存在。
住的是四面漏风的地窨子,吃的是掺了沙子的陈米,干的是最苦最累的活。
而那些老兵,则可以随意欺辱我们。
他们会抢走我们好不容易领到的一点点口粮,会逼我们去给他们洗那酸臭的衣服,稍有不从,就是一顿毒打。
在这里,人命比野狗还贱。
我亲眼看到一个新兵,因为偷了一个馒头,被什长活活吊死在旗杆上,尸体挂了三天三夜,被乌鸦啄得面目全非。
孙阎王因为押送我们这批壮丁有功,被提拔为百夫长,管着我们这一百来号新兵。
他变得更加嚣张跋扈。
他克扣我们的军饷和粮草,将好的部分都据为己有,或者拿去孝敬他的上级。
我们每天都饿得头晕眼花,却还要进行高强度的操练。
很多人都倒下了,倒下的人,就会被直接拖到营外的乱葬岗,连个坑都不会给挖。
我所在的这个伍,伍长是个叫“瘸子李”的老兵。
他大概五十多岁,一条腿在早年的战事中落下了残疾,走起路来一瘸一拐。
瘸子李是军营里为数不多的,没有把我们这些新兵当牲口看的人。
他话不多,总是默默地抽着旱烟,看着我们这群在泥地里挣扎的菜鸟。
有时候,他会偷偷塞给我半个黑面馍馍。
有时候,他会教我一些在战场上保命的技巧。
比如,怎么躲箭,怎么用长枪才能最省力,怎么在死人堆里装死。
“二狗,记住,在战场上,活下来才是最重要的。”瘸子李吐出一口浓烟,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别想着什么建功立业,那些都是骗傻子的。活下去,才有机会回家。”
我问他:“李叔,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瘸子李沉默了很久,才缓缓说道:“我也有个儿子,跟你差不多大。要是他还活着的话……”
他没有再说下去,只是把烟锅在鞋底上磕了磕,转身走开了。
我看着他那萧索的背影,心里一阵发酸。
我把瘸我把瘸子李教给我的东西,都牢牢记在心里,每天拼命地操练。
我不敢有丝毫懈怠,因为我知道,只有让自己变得更强壮,更有用,才不容易被当成垃圾一样丢掉。
孙阎王似乎对我这个“听话”的新兵很满意。
他见我身子骨还算结实,干活也利索,就把我调到了他身边,当他的亲兵。
名义上是亲兵,实际上就是个伺候他吃喝拉撒的下人。
我要给他打洗脚水,要给他捶背,甚至还要在他喝醉了之后,给他清理呕吐物。
那段时间,我受尽了屈辱。
有好几次,我都想拔出腰间的刀,和他同归于尽。
但一想到还在家里盼着我回去的爹娘,一想到瘸子李那句“活下去,才有机会回家”,我就把这股冲动强压了下去。
我像一条狗一样,卑微地活着,等待着机会。
在孙阎王身边,我听到了更多关于他的事情。
原来,他根本不是什么勇猛的军官,而是一个靠着裙带关系爬上来的无赖。
他的姐夫是后勤营的一位主事,专门负责克扣军饷,中饱私囊。
孙阎王就是靠着孝敬他姐夫,才混到了这个百夫长的位置。
他还经常在喝醉之后吹嘘,说自己将来要当将军,要娶八房姨太太。
看着他那副小人得志的嘴脸,我心中复仇的火焰,燃烧得更加旺盛。
我开始利用给他倒夜壶的机会,偷偷观察他营帐里的布置。
我发现,他把搜刮来的金银细软,都藏在一个上了锁的木箱子里。
而箱子的钥匙,就挂在他贴身的腰带上。
一个大胆的计划,在我的脑海中慢慢形成。
04
机会很快就来了。
那天,北边的蛮族突然大举来犯,战鼓声响彻了整个军营。
将军下令,全军出击,迎战敌军。
孙阎王也被分派了任务,带领我们这一百名新兵,负责镇守西侧的一段城墙。
那是一段最偏僻,也是最容易被攻击的城墙。
所有人都知道,这几乎是一个必死的任务。
出征前,孙阎王把我们召集到一起,进行所谓的“战前动员”。
他站在高台上,唾沫横飞地喊着:“弟兄们!建功立业的时候到了!只要我们守住这面墙,将军说了,人人有赏!怕死的,就不是娘养的!”
台下的新兵们,一个个面如死灰,眼神里充满了恐惧。
谁都知道,上了战场,我们这些连像样的盔甲都没有的新兵,就是第一波被消耗的炮灰。
孙阎王似乎也看出了大家的心思,他眼珠一转,又换了一副嘴脸。
他从怀里掏出一袋银子,在手里掂了掂,发出诱人的声响。
“当然,我也知道大家心里害怕。这样,第一个砍下蛮子脑袋的,我个人,赏他十两银子!”
听到“十两银子”这四个字,一些新兵的眼睛里,开始冒出了一丝贪婪的光。
十两银子,对我们这些穷苦人来说,是一笔足以改变命运的巨款。
孙阎王很满意这个效果,他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不过,丑话说在前面。战场之上,军法无情!谁要是敢临阵脱逃,畏缩不前……”
他顿了顿,眼神变得阴狠起来,指向了我们身后。
“看到他们了吗?督战队!他们的刀,可不认人!谁敢往后退一步,他们就会让谁身首异处!”
我们齐刷刷地回头望去。
只见一队身穿黑色铁甲,手持斩马刀的士兵,正冷冰冰地站在我们身后。
他们的脸上都戴着铁面具,只露出一双毫无感情的眼睛。
阳光照在他们那宽大的刀刃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让人不寒而栗。
所有人心中的那一丝侥幸,瞬间被浇灭了。
往前冲,十死无生。
往后退,必死无疑。
这就是我们这些炮灰的命运。
绝望,像一张大网,笼罩在每一个人的心头。
就在这时,瘸子李走到了我的身边。
他递给我一个水囊,低声说:“二狗,喝口水,润润嗓子。待会儿冲锋的时候,别喊得太大声,省点力气。”
我接过水囊,猛灌了一口。冰凉的清水顺着喉咙流下,却无法浇灭我心中的火焰。
我看着他,压低声音问:“李叔,真的……没有别的办法了吗?”
瘸子李苦笑了一下,摇了摇头。
“有,除非你能飞。”
他拍了拍我的肩膀,眼神里透着一股我看不懂的意味。
“不过,记住,战场上什么事都可能发生。有时候,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说完,他便转身走开了,留下我一个人,琢磨着他这句话的含义。
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这是什么意思?
05
“咚!咚!咚!”
沉闷的战鼓声,如同死神的脚步,一声声敲打在每个人的心上。
“杀——!”
随着将军一声令下,城门大开。
我们这些新兵,被老兵们用枪杆子驱赶着,像被驱赶的羊群一样,涌出了城门。
我被裹挟在人流中,身不由己地向前冲去。
耳边是震天的喊杀声,是兵器碰撞的铿锵声,是受伤者的惨叫声。
空气中,弥漫着浓重的血腥味,刺激着我的神经。
我看到身边的张三,那个已经不会说话的秀才,脸上带着一种解脱般的笑容,第一个冲了上去。
然后,一支利箭,精准地射穿了他的喉咙。
他甚至没来得及发出一声惨叫,就直挺挺地倒了下去,身体很快就被后面涌上的人潮所淹没。
我看到一个刚刚还在我身边吹牛,说要砍下十个蛮子脑袋的年轻人,被一个高大的蛮族士兵一斧子劈成了两半,内脏流了一地。
鲜血和脑浆,溅了我一脸。
温热的、粘稠的液体,让我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我几乎要吐出来。
“别发呆!想死吗!”
瘸子李的声音在我耳边炸响,他一把将我推开。
一支长矛,擦着我的头皮飞了过去,深深地钉在了我身后的土地上。
我惊出了一身冷汗,连忙举起手中的长枪,胡乱地向前刺去。
战场,就是一台巨大的绞肉机。
生命,在这里变得廉价无比。
我们这些新兵,根本不是那些如狼似虎的蛮族士兵的对手。
他们身材高大,力大无穷,手中的弯刀,轻易就能劈开我们简陋的皮甲。
我们一排排地倒下,像被割倒的麦子。
尸体堆积如山,鲜血汇流成河。
孙阎王躲在队伍的最后面,根本不敢上前。
他只是不停地挥舞着手中的佩刀,声嘶力竭地嘶吼着:“冲!都给我冲!谁敢后退,老子第一个砍了他!”
他那张因为恐惧而扭曲的脸,显得格外狰狞。
我一边机械地抵挡着敌人的攻击,一边用眼角的余光,死死地盯着他。
我看到,挂在他腰带上的那串钥匙,随着他的动作,正在不停地晃动。
一个计划,在我心中愈发清晰。
我必须靠近他。
只有靠近他,我才有机会。
我开始故意卖出一个破绽,让一个蛮族士兵的弯刀,砍在了我的左臂上。
剧烈的疼痛,让我几乎晕厥过去。
但我咬紧牙关,借着这股冲力,顺势向后倒去。
我倒在了孙阎王的脚下。
“百夫长……我受伤了……救我……”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发出微弱的呻吟。
孙阎王看到我满身是血的样子,脸上露出了厌恶的表情。
“废物!滚开!别挡着老子的路!”
他抬起脚,准备将我踢开。
就在他的脚即将落在我身上的一刹那,我猛地暴起!
我用尽全身的力气,一把抱住了他的大腿,同时,我的另一只手,闪电般地伸向了他腰间的那串钥匙!
孙阎王完全没有料到,这个平日里在他面前温顺如狗的乡下小子,竟敢在此时对他动手!
他惊怒交加,想要挣脱,但我那沾满了鲜血和泥土的手,像一把铁钳,死死地箍住了他的腿。
“你找死!”他怒吼着,拔出腰间的佩刀,毫不犹豫地向我的后背砍来。
我能清晰地感受到刀锋划破空气时发出的锐利呼啸,死亡的阴影瞬间将我笼罩。
我没有躲闪,因为我知道,我躲不开。
我将所有的希望,都赌在了这一瞬间!
“咔哒”一声轻响,那串钥匙,已经被我成功地拽了下来,紧紧地攥在了手心里。
冰冷的金属触感,让我原本因失血而开始变得模糊的意识,瞬间清醒了几分。
成了!
但孙阎王的刀,也已经到了。
我闭上了眼睛,准备迎接那致命的一击。
然而,预想中的剧痛并没有传来。
我只听到“噗嗤”一声闷响,仿佛利刃入肉的声音。
随即,一股温热的液体,喷溅在了我的脸上。
我猛地睁开眼睛,眼前的景象,让我目眦欲裂。
瘸子李,不知何时出现在了我的身后,用他那瘦弱的身躯,为我挡住了那致命的一刀。
孙阎王的佩刀,从他的后心穿过,刀尖带着淋漓的鲜血,从他的胸前透了出来。
“李……李叔……”我的声音在颤抖。
瘸子李的脸上,没有丝毫痛苦的表情,反而带着一丝欣慰的笑容。
他张了张嘴,鲜血从他的口中不断涌出,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在我的耳边,说出了一句让我永生难忘的话。
“二狗……活……活下去……替我……回家……”
说完,他的身体便软软地倒了下去,那双浑浊的眼睛,永远地失去了光彩。
“啊——!”
我发出一声野兽般的咆哮,无尽的愤怒和悲痛,像火山一样在我胸中爆发。
我看着眼前这个杀死了我唯一恩人的凶手,看着他那张因惊愕而扭曲的脸,我的脑海中,只剩下一个念头。
杀了他!
我攥紧了手中的钥匙,那冰冷的金属棱角深深地刺入我的掌心,但我却感觉不到丝毫疼痛。
我该怎么做?是用这把钥匙去打开那个装满他罪证的箱子,让他身败名裂?还是……就在这里,用我自己的方式,为李叔报仇?
身后,是明晃晃的督战队大刀;身前,是杀人不眨眼的仇人;脚下,是恩人逐渐冰冷的尸体。我的血在沸腾,我的理智在燃烧,我的人生,在这一刻,被逼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十字路口。
06
那一瞬间,我脑子里一片空白,只剩下瘸子李最后那句嘶哑的嘱托——“活下去……回家……”
愤怒和悲伤像两只无形的大手,死死扼住了我的心脏。血液冲上头顶,眼前的一切都变成了血红色。
孙阎王看着倒下的瘸子李,先是一愣,随即脸上露出了更加狰狞的笑容。
“一个老不死的,也敢挡老子的刀?正好,送你们叔侄俩一起上路!”
他拔出插在瘸子李身体里的佩刀,带出一蓬滚烫的鲜血,再次向我砍来。
我没有躲。
就在刀锋即将及颈的瞬间,我用尽全身的力气,将紧握着钥匙的拳头,狠狠地砸向孙阎王的咽喉!
这不是什么精妙的招式,只是一个濒死之人,最原始、最疯狂的反扑。
我甚至没有用刀,而是用了那串冰冷的钥匙。
那串沾染着瘸子李鲜血的钥匙,在此刻,成了我唯一的武器。
钥匙的金属棱角,异常锋利,在我狂暴的力量下,就像一柄淬毒的匕首,深深地嵌入了孙阎王脆弱的喉咙。
“咯……”
孙阎王高高举起的佩刀,无力地垂落。
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双眼,双手死死地捂住自己的脖子,想把那致命的钥匙拔出来。
鲜血,顺着他的指缝,像泉水一样汩汩涌出。
他发不出任何声音,喉咙里只能发出漏风般的嗬嗬声。
他高大的身躯晃了晃,最终重重地跪倒在地,就在瘸子李逐渐冰冷的尸体旁。
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恐惧、不甘和悔恨。
或许直到死,他都想不明白,自己怎么会死在一个他眼中连狗都不如的炮灰手里。
周围的喊杀声似乎在这一刻都远去了。
我呆呆地看着孙阎王倒下,看着他抽搐着断了气,温热的鲜血溅满了我的脸。
我杀人了。
我杀了那个作威作福的百夫长。
身后,是督战队冰冷的刀锋。
身前,是如潮水般涌来的蛮族士兵。
我,王二狗,一个普通的庄稼汉,在踏上战场的第一天,就陷入了必死的绝境。
07
“他杀了百夫长!”
不知是谁发出了一声惊恐的尖叫,瞬间吸引了周围所有人的目光。
那些还在和蛮族士兵厮杀的新兵,那些冷酷的督战队士兵,甚至连几个冲到近前的蛮族人,都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愕然地看着我。
我成了整个战场的焦点。
督战队的什长,一个脸上带着刀疤的壮汉,反应最快。
他眼中闪过一丝暴戾的光芒,用手中的斩马刀指向我,厉声喝道:“临阵杀官,罪当万死!给我拿下!”
几个督战队士兵立刻举着刀,面无表情地向我逼近。
他们的脚步沉重而整齐,每一步,都像是踩在我的心上。
完了。
我心里一片冰凉。
就算我杀了孙阎王,也改变不了任何事。我终究还是要死在这里。
爹,娘,二狗不孝,不能给你们养老送终了。
我闭上了眼睛,握紧了手中那杆破旧的长枪,准备做最后的抵抗。
然而,就在这时,一个意想不到的声音响起了。
“住手!”
声音并不大,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威严。
我睁开眼,只见一个穿着银色甲胄,骑着高头大马的将军,不知何时出现在了不远处。
他身后跟着一队精锐的亲兵,个个气势逼人。
那刀疤脸什长看到来人,脸色一变,连忙单膝跪地:“卑职参见周将军!”
周围的士兵也纷纷下跪行礼。
周将军没有理会他们,他的目光,像鹰隼一样,锐利地落在了我的身上,以及我脚下孙阎王的尸体上。
他的眉头紧紧皱起,沉声问道:“怎么回事?”
刀疤脸什长连忙抢着回答:“启禀将军!此人名为王二狗,乃是一名新兵。他……他临阵怯战,被孙百夫长训斥,竟怀恨在心,从背后偷袭,杀害了孙百夫长!”
他颠倒黑白,将所有的罪责都推到了我的身上。
我气得浑身发抖,刚想开口辩解,却听到周围的新兵中,也传来了附和的声音。
“是……是的,我们都看到了,就是他杀了孙百夫长!”
“孙百夫长是想督促他上前杀敌,谁知道他竟然……”
我难以置信地看向那些曾经和我一样,备受孙阎王欺压的同袍。
他们的眼神躲躲闪闪,不敢与我对视。
我明白了。
他们害怕。
他们害怕督战队的刀,害怕得罪这位周将军。
所以,他们选择牺牲我,来保全他们自己。
人心,在这一刻,显得如此丑陋和冰冷。
我的心,彻底沉入了谷底。
周将军听着众人的“证词”,脸上的表情没有任何变化。
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那深邃的目光,仿佛能看穿我的灵魂。
“你,还有什么话可说?”他缓缓开口。
我惨然一笑,笑声里充满了悲凉和绝望。
“我说什么,还有用吗?”
我抬起头,迎着他的目光,一字一句地说道:“孙阎王克扣军饷,欺压士卒,视人命如草芥!战场之上,他畏缩不前,逼迫我们这些新兵上前送死!我杀他,不是因为怯战,而是因为他该死!”
我的声音,在嘈杂的战场上,显得格外清晰。
刀疤脸什长脸色大变,怒斥道:“大胆刁民,死到临头还敢污蔑朝廷命官!将军,请即刻将此人就地正法,以儆效尤!”
周将军抬了抬手,制止了他。
他依旧看着我,眼神里多了一丝莫名的意味。
“你说他克扣军饷,可有证据?”
08
证据?
我心中一动,猛地想起了那串被我死死攥在手心的钥匙。
我摊开满是鲜血的手掌,将那串钥匙举了起来。
“证据,就在他的营帐里!他搜刮来的金银,还有他克扣军饷的账本,都锁在一个木箱子里!这,就是打开那个箱子的钥匙!”
此言一出,四下一片哗然。
刀疤脸什长的脸色变得更加难看,眼神中闪过一丝慌乱。
周将军的目光落在了那串钥匙上,他沉默了片刻,随即对身后的亲兵下令。
“去,搜他的营帐!”
“将军,不可!”刀疤脸什长急忙出声阻止,“战事紧急,岂能为这点小事分心?依我看,还是先将此人斩杀,稳定军心要紧!”
周将军冷冷地瞥了他一眼。
“你在教我做事?”
那一眼,带着千军万马的杀伐之气,让刀疤脸什长瞬间噤若寒蝉,再也不敢多说一个字。
两名亲兵领命,飞身上马,向着营地的方向疾驰而去。
战场,陷入了一种诡异的寂静。
所有人都停止了厮杀,等待着最后的结果。
这段等待的时间,对我来说,比一个世纪还要漫长。
我的左臂在流血,伤口火辣辣地疼。
我的身体因为失血和紧张,在不住地颤抖。
但我依旧挺直了腰杆,像一杆即将折断,却绝不弯曲的长枪。
我就这样,与那位周将军对视着。
他的眼神,让我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压力。
我不知道,他究竟是一个明辨是非的将领,还是和孙阎王一样,官官相护的丘之貉。
我的命运,就掌握在他的一念之间。
终于,远处传来了急促的马蹄声。
那两名亲兵回来了。
其中一人,手里捧着一个半尺见方的小木箱。
另一人,则拿着几本泛黄的册子。
他们在周将军马前下跪,高声禀报:“启禀将军!孙阎王营帐内,搜出黄金三百两,白银一千两!另有账本数册,详细记录了其与后勤营主事勾结,克扣军饷,倒卖军粮的罪证!”
轰!
这个消息,像一颗炸雷,在所有新兵的脑海中炸响。
我们一个月的军饷,不过半两碎银。
而孙阎王一个人,就贪墨了如此巨额的财富!
这些钱,都是我们的血汗钱,是我们的卖命钱!
愤怒的火焰,在每个人的眼中燃烧起来。
之前那些诬陷我的新兵,一个个都羞愧地低下了头。
刀疤脸什长的脸色,已经变得惨白如纸,身体筛糠般地抖动着。
周将军拿过那几本账册,随意翻看了几页,脸色变得越来越阴沉。
最后,他猛地将账册合上,发出一声巨响。
“好!好一个孙阎王!好一个后勤营主事!”
他的声音里,蕴含着滔天的怒火。
“国难当头,尔等不思报国,竟敢在军中行此硕鼠之事,动摇我军心士气!罪无可赦!”
他将目光转向那个已经吓瘫在地的刀疤脸什长。
“你,身为督战队什长,对此事可知情?”
刀疤脸什长扑通一声跪倒在地,磕头如捣蒜。
“将军饶命!将军饶命啊!卑职……卑职只是收了他一点好处,帮他遮掩一二……卑职罪该万死!罪该万死!”
周将军冷哼一声,眼中杀机毕现。
“既然知罪,那就去死吧。”
他话音刚落,身旁的一名亲兵便手起刀落。
一颗人头,冲天而起,滚落在地。
那双惊恐的眼睛,还死死地圆睁着。
周围的士兵,全都吓得大气不敢出。
这位周将军,杀伐果断,手段狠辣,远超他们的想象。
处理完刀疤脸,周将军的目光,再次回到了我的身上。
只是这一次,他的眼神里,不再是审视,而是多了一丝欣赏。
09
“你叫王二狗?”周将军的声音缓和了许多。
“是。”我挺直了胸膛,大声回答。
“好一个王二狗。”周将军点了点头,“你虽临阵杀官,但事出有因,且揭发军中巨蠹,有功。功过相抵,本将饶你不死。”
我心中一块大石终于落地,整个人都松懈了下来,差点瘫倒在地。
“不过……”周将军话锋一转,“死罪可免,活罪难逃。你以下犯上,目无军纪,终究是犯了军法。本将罚你……入我亲兵营,从今日起,做我的亲兵,你可愿意?”
我愣住了。
周围所有人都愣住了。
谁也没想到,周将军不仅没有罚我,反而要将我调入他最精锐的亲兵营。
这哪里是惩罚,这分明是天大的赏赐!
能成为将军的亲兵,不仅意味着地位的提升,更意味着在战场上,有了更大的活命机会。
我看着周将军那张不怒自威的脸,看着他眼中那不容置疑的神情,我突然明白了瘸子李临死前说的那句话。
“最危险的地方,反而是最安全的地方。”
我当着所有人的面,杀了百夫长,看似把自己逼入了绝境。
但正是这看似最危险的举动,却让我有机会接触到更高层的将领,有机会将孙阎王的罪行公之于众,从而为自己博得了一线生机。
这或许就是瘸子李想告诉我的道理。
在这样一个烂到根子里的军营里,循规蹈矩,只能任人宰割。
唯有以雷霆手段,行非常之事,才有可能置之死地而后生。
“属下……愿意!”
我单膝跪地,用尽全身的力气,吼出了这三个字。
我的眼中,噙满了泪水。
这泪水,是为了死去的瘸子李,也是为了获得新生的我自己。
周将军满意地点了点头,他从马鞍上解下一个精致的瓷瓶,扔给了我。
“这是上好的金疮药,先把伤处理了。”
说完,他便调转马头,目光再次投向了城外黑压压的蛮族大军。
他拔出腰间的佩剑,剑指苍穹,发出了振聋发聩的怒吼。
“将士们!军中蛀虫已除!现在,该是我们痛击敌寇,保家卫国的时候了!”
“孙阎王贪墨的军饷,本将做主,全部发下去!此战,斩敌首一级者,赏银十两!第一个登上敌军帅旗者,官升三级!”
“犯我疆土者,虽远必诛!”
“杀——!”
周将军的几句话,瞬间点燃了所有士兵的血性。
“杀!杀!杀!”
山呼海啸般的喊杀声,响彻云霄。
原本士气低落的士兵们,此刻如同打了鸡血一般,一个个嗷嗷叫着,向着蛮族大军发起了决死冲锋。
我也被这股气氛所感染,胸中的热血在沸腾。
我简单地处理了一下伤口,拿起瘸子李留下的那杆长枪,跟随着周将军的亲兵,冲入了战场。
那一刻,我不再是那个只想活下去的王二狗。
我的心中,第一次升起了一股名为“信念”的东西。
为了给瘸子李报仇,为了守护身后的家园,为了不辜负这位将军的赏识。
我要战!
我要杀!
10
那一战,打得天昏地暗。
周将军身先士卒,勇猛无比,他手中的长剑,如同一道银色的闪电,所过之处,蛮族士兵人仰马翻。
在他的带领下,我们这些原本被当做炮灰的士兵,爆发出了惊人的战斗力。
我们像一群被激怒的饿狼,死死地咬住了敌人,寸土不让。
我跟在周将军的身后,用瘸子李教我的枪法,奋力拼杀。
我不再恐惧,不再犹豫。
每刺倒一个敌人,我都会在心中默念一句:“李叔,我替你报仇了。”
不知过了多久,当夕阳的余晖将整个战场染成一片金红时,蛮族的军队,终于溃败了。
他们丢下遍地的尸体,仓皇地向北方逃去。
我们胜利了。
城墙上,爆发出了震天的欢呼声。
无数士兵将手中的兵器抛向天空,喜极而泣。
我也累得瘫倒在地,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我的身上,布满了大大小小的伤口,分不清是敌人的血,还是自己的血。
但我活下来了。
我看着天边那轮即将落下的红日,想起了下河村,想起了我卧病在床的老娘,想起了那个对我家还算关照的里正。
我忽然明白了,瘸子李为什么一直说,要回家。
因为家,是我们在黑暗中挣扎时,心中唯一的光。
此后,我便成了周将军的亲兵。
在他的麾下,我南征北战,屡立战功。
我学到了更多的兵法,武艺也日益精进。
我不再是那个任人宰割的王二狗,我成了军中人人敬畏的王校尉。
几年后,朝廷终于平定了北方的蛮族之乱。
我也得以告老还乡。
那天,周将军亲自为我送行。
他拍着我的肩膀,笑着说:“二狗,你是我带过最出色的兵。回家以后,好好过日子。”
我向他行了一个标准的军礼,眼眶有些湿润。
“将军保重。”
当我再次回到下河村时,村子已经变了模样。
曾经的茅草屋,变成了青砖瓦房。
村里的人看到我,都露出了敬畏而又羡慕的眼神。
他们不再叫我王二狗,而是恭敬地称呼我为“王将军”。
我家的老宅,也被翻修一新。
我爹娘看到我回来,激动得老泪纵横。
我将这些年积攒下的所有积蓄都交给了他们,让他们安度晚年。
我还找到了里正,想感谢他当年的帮助。
里正已经老得走不动路了,他拉着我的手,浑浊的眼睛里,闪着泪光。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啊……”
我问起了孙阎王,问起了那个被他欺辱的里正的女儿。
里正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告诉我,就在我被抓走后不久,孙阎王的姐夫,那个后勤营的主事,因为贪腐案发,被满门抄斩了。
而他的女儿,也因为不堪孙阎王手下的骚扰,投了河。
听到这个消息,我心中五味杂陈。
我忽然觉得,我杀孙阎王,不仅仅是为了我自己,为了瘸子李,也是为了那些所有被他们这些蛀虫欺压过的,无辜的百姓。
那是一个吃人的时代,人命贱如草芥。无数像王二狗、瘸子李、张三一样的普通人,被时代的洪流裹挟着,身不由己,最终化为史书上一笔带过的冰冷数字。
他们没有名字,没有声音,仿佛从未存在过。但历史的天空,正是由这些微不足道的“尘埃”所构成的。
在黑暗的压迫下,有人选择麻木,有人选择屈服,但总有人,会选择在沉默中爆发。王二狗的反抗,就像一颗投入死水中的石子,虽然微小,却激起了足以改变命运的涟漪。
他不是英雄,他只是一个想活下去,想回家,想为恩人讨还一个公道的庄稼汉。然而,正是这份最朴素的执念,让他迸发出了最耀眼的光芒,照亮了那段血与火的残酷岁月。
或许,真正的历史,并非由王侯将相的丰功伟绩写就,而是由无数个“王二狗”们,用他们的血与泪,用他们不屈的抗争,共同谱写的一曲关于生存与尊严的悲壮战歌。
疑似使用AI生成,请谨慎甄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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