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一线
2月10日金融一线消息,据云南金融监管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阳支行相关责任人李洪波因信贷管理不审慎,违规办理贷款,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6年。
以下为罚单详细信息:
当事人名称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决定机关
1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行相关责任人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不审慎
对李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8年
云南金融监管局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五华支行相关责任人
个人贷款管理不审慎
对杨金和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6年
云南金融监管局
3
云南嵩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嵩阳支行相关责任人
信贷管理不审慎,违规办理贷款
对李洪波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6年
云南金融监管局
4
国任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云南分公司相关责任人
员工挪用保费
对段东玲禁止进入保险业3年
云南金融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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