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里,公司常用5个“阳谋”压低赔偿,打工人必须看透、守住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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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时效:“30天不报就作废”的谎言

• 真相:公司30天内未申请,员工/近亲属可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

• 应对:自受伤起算满30天,公司不办就自己办;备好劳动关系、医疗、事故经过等证据。

二、私了压价:“2万私了,不然一分没有”

• 套路:用远低于法定标准的钱,让你签“再无争议”协议,断后续维权路。

• 应对:先做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算清法定赔偿(如月薪8000元十级伤残,三项补助金常超10万);显失公平的私了协议可申请撤销。

三、停工留薪:“按最低工资发”的克扣

• 规则: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不变,含奖金、绩效、加班费;时长以医嘱或人社局鉴定为准,最长可延至24个月。

• 应对:保存工资流水、医嘱休假证明;差额找劳动监察投诉或仲裁追讨。

四、赔偿基数:按最低基数算的猫腻

• 口径:基数是工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含全部劳动报酬);低于社平60%按60%算,高于300%按300%封顶。

• 应对:核对工资流水与社保缴费基数;公司少算基数,通过仲裁要回差额。

五、替代赔偿:“走医保/意外险就够了”

• 误区:医保不报工伤(涉嫌骗保);意外险是福利,不能替代工伤法定赔偿。

• 应对:坚持走工伤认定;没参保的,所有赔偿由公司全额承担,意外险赔付不抵扣。

维权速记

1. 工伤后48小时内告知公司并留痕(聊天记录/邮件)。

2. 满30天公司不申请,立即自行申请工伤认定。

3. 认定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

4. 算清法定赔偿,拒绝不合理私了。

5. 协商无果,走劳动仲裁/诉讼,必要时申请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