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筑牢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北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针对无证驾驶、再次酒驾、醉驾等重点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坚持“零容忍、严查处、强震慑”原则,对查获的严重违法驾驶人,凡符合拘留条件的,一律依法予以拘留,绝不姑息。2026年1月,北海公安交管部门共对407名存在无证驾驶、再次酒驾等重点违法行为人员依法执行行政拘留。
再次酒驾: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2026年1月22日20时45分许,海城大队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桂ER****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陈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27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核查,驾驶人陈某某于2024年7月15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现场依法对驾驶人蒋某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吊销其驾驶证、暂扣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蒋某某作出罚款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再次酒驾:罚款+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
2026年1月24日0时31分许,开展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桂ED****小轿车的驾驶人王某某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经现场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78mg/100ml,达到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标准。经核查,驾驶人王某某于2023年6月3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交管部门处罚过,现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交管部门现场依法对驾驶人蒋某某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并吊销其驾驶证、暂扣机动车。公安机关依法对蒋某某作出罚款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证驾驶:罚款+拘留
2026年1月25日22时39分许,蔡某某驾驶桂EJ****号牌的轻便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交管支队银海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蔡某某作出罚款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证驾驶:罚款+拘留
2月3日8时12分许,林某某驾驶号牌为桂EN****的普通二轮摩托车上道路行驶,因实施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的违法行为,被铁山港大队执勤民警当场查获。公安机关依法对林某某作出罚款并行政拘留的处罚。
无证驾驶的危害
无证驾驶人员未经正规培训考核,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驾驶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是严重的交通安全“流动风险源”。春运期间人流、车流高度密集,道路通行状况复杂,无证驾驶行为将大幅提升恶性交通事故发生概率,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社会公共安全。任何心存侥幸的无证驾驶行为,都是对法律红线的挑衅,对公共安全的极端漠视。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拘留处罚绝不手软。
专项整治行动措施及法律依据
专项整治行动中,北海公安交管将全面强化路面巡查、卡口检查与科技查控力度,对无证驾驶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惩一起。对无视法律、以身试法的违法驾驶人,坚决依法顶格处理,应拘尽拘,就罚尽罚,并通过媒体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效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春运安全提示
春运已开启,平安、顺畅、温馨的出行环境需要每一位交通参与者共同守护。在此,我们郑重提醒广大市民及驾驶人:
1. 切勿无证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未取得合法驾驶资格的,坚决不得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
2. 切勿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有义务确保车辆由具备合法驾驶资格人员驾驶,否则将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选择合法合规交通工具:出行请选择具备合法营运资质的车辆,自觉拒绝乘坐无证人员驾驶的车辆。
平安春运,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守法自律与支持配合。请务必持证上路、依法驾驶、文明出行,让守法成为习惯,让安全常伴左右。
北海公安交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严查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为全市人民欢度新春佳节,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无证驾车,拘留所里过年!
持证守法,平安团圆到家!
来源:北海交警微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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