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今晚报)
转自:今晚报
【#警方回应女子称被老师强奸拐走孩子#:发生过关系,强奸产子和拐卖证据不足】#教师回应被举报强奸学生拐走孩子#近日,湖北襄阳警方向陈梅(化名)女士出具《刑事复核决定书》告知,她所举报的“30年前被老师强奸并拐走孩子一事”,现有证据能证实高强(化名)与陈梅发生过关系,但不能证实强奸行为,不能证实陈梅产下一子,也不能证明高强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该事件起因是,襄阳女子陈梅近日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帖,称其1995年在枣阳市(襄阳市代管)上初二的时候,“被生物老师高强强奸,次年春节生下一子,高强谎称孩子死亡,将孩子抱走送人。”高强在接受封面新闻记者采访时则表示,陈梅的指控是“胡乱臆想,两人在陈梅毕业后恋爱过,之前未发生过关系,也无强奸、生子的事。”(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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