郓城县应急管理局公布3起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郓城县应急管理局采取联合执法、举报核查等方式,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强化警示作用,现公布辖区内3起烟花爆竹领域典型执法案例。
案例一
2024年11月至12月27日,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在未取得任何行政许可的情况下,长期从某某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购进价值十万余元的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居民区住宅内,并通过固定摊位非法销售。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同时,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涉案烟花爆竹批发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
2025年1月10日,犯罪嫌疑人官某某非法买卖烟花爆竹10余万元,被郓城县公安局民警在郭屯镇七陵碑村附近查获,目前该案已进入司法程序。
案例三
2026年2月6日,接群众举报,郓城县程屯镇唐庙村存在无证储存、售卖烟花爆竹的行为。县应急管理局立即联合程屯镇应急办、派出所工作人员开展核查。经查,当事人唐某某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储存烟花爆竹80余箱。公安机关依法对唐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并收缴全部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未经许可储存、销售烟花爆竹都属违法!!!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规定,若发现身边存在非法生产、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线索,请立即拨打110或向公安机关、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来源:郓城县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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