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周小涵
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罐头、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食糖、水产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3类食品6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抽样检验合格620批次、不合格15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标、农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其他污染物。
具体情况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
杭州轻咔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山东美乐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榛子黑巧烘焙燕麦片,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标
(一)舟山市定海区付姐商贸行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温岭市松门中心农贸市场金月芬摊位销售的鲜面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永嘉县瓯北街道德行包子店销售的红糖馒头,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农兽药残留超标
(一)绍兴市上虞区水果批发交易市场杨耀铨水果经营部销售的番木瓜,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盐县武原豪再涞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噻虫胺和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镇海龙赛分公司销售的西瓜红蜜薯,氟虫腈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绍兴市柯桥区杨汛桥综合市场李科摊位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吡唑醚菌酯和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质量指标不达标
(一)龙游隆嘉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安徽华信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糯米锅巴(蟹香蛋黄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衢州市衢江区东方建投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原味葵花籽(大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金华市永圣食品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金华市永圣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润子福山茶油,酸价(KOH)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
五、重金属污染
义乌市起经电子商务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安徽修宸健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益元百草茶(莲子阿胶百合茶),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其他污染物
(一)杭州市上城区韩穆撒维面馆使用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缙云县壶镇镇嘉珍小餐饮店使用的餐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乐清市虹桥小镇街坊清江三鲜面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
部分不合格项目说明
一、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主要成分是十二烷基苯磺酸钠,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经常用到的洗衣粉、洗洁精、洗衣液、肥皂等洗涤剂的主要成分,是一种低毒物质,因其使用方便、易溶解、稳定性好、成本低等优点被广泛使用。阴离子合成洗涤剂可影响生活饮用水的质量,是饮用水质量检测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消毒餐饮具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如果饮用水生产过程或餐具清洗消毒过程中控制不当,会造成洗涤剂在水体或餐具上的残留过量,对人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餐饮具中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的原因可能是餐饮具消毒单位使用的洗涤剂不合格或使用量过大,或未经足够量清水冲洗,最终残留在餐饮具中。
二、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造成健康危害,但过量食用会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良姜中不得使用二氧化硫。良姜中检出二氧化硫残留量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而违规使用亚硫酸盐溶液所造成。
三、噻虫嗪
噻虫嗪是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作用的杀虫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香蕉中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食用食品一般不会导致噻虫嗪的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嗪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也有一定影响。
四、氟虫腈
氟虫腈是一种苯基吡唑类杀虫剂,对害虫以胃毒作用为主,兼有触杀和一定的内吸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氟虫腈在西瓜红蜜薯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西瓜红蜜薯氟虫腈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或滥用农药。
五、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广谱食品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具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鲜面条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
六、糖精钠(以糖精计)
糖精钠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规定,红糖馒头中不得使用糖精钠。糖精钠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食用较多的糖精钠,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食欲减退。造成糖精钠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超限量超范围使用或者未准确计量甜味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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