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上海证券报
业内专家表示,要实现从“流量收割者”到“价值共创者”的转变,平台企业须在多个层面完成系统性重塑:
□ 算法逻辑“向善”进化
□ 盈利模式脱离“佣金依赖”
□ 治理结构走向“多元共治”
□ 畅通消费者与从业者的有效申诉与监督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社会协同治理的良性循环
携程因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被立案调查;高德打车因多重问题被监管约谈——春节前连续释放的监管信号,颇具警示意义和民生导向:当平台深度嵌入社会基础运行,平台企业必须平衡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当算法试图牺牲从业者和消费者利益攫取“商业价值”,其经营逻辑的异化必须被矫治。
随着常态化监管新阶段到来,一场从监管到价值的系统性重塑已悄然开启。
监管点名:剑指不公与权责失衡
2026年春节前夕,出行与旅游市场即将迎来全年最高峰。据交通运输部预计,今年春运期间全国跨区域人员流动量将达95亿人次。当千家万户沉浸在阖家团圆的喜悦中,数亿人的迁徙与消费正通过平台进行。
“原来收费六十几元的路程,现在要八九十元,还一直让加价,不然就显示叫不到车”“平台通过算法调整价格后,运价已经很难覆盖时间、油费和车辆损耗成本,很多时候辛苦跑一天,基本等于白忙活”“在司乘纠纷、安全事故等问题处理上,平台往往只采信乘客一方的投诉,处理流程存在推诿、响应迟缓等情况。司机的申诉渠道形同虚设,自身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消费者和网约车主的心声引起了监管部门的重视。
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近日组织对高德打车进行约谈提出,高德打车存在对合作网约车平台管理不到位、压低运价、应急处置不当等突出问题,并要求高德打车立即落实约谈要求,深刻反思,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全面整改到位,切实维护司机群体合法权益。
无独有偶。不久前,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据反垄断法,对携程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
云南省旅游民宿行业协会会长贺双全表示,一个售价800元的民宿房间,扣除携程15%的基础佣金、云梯推广费、金字塔排名费等各项费用后,实际到手不足500元,再刨除房租、人工、水电等运营成本,基本处于亏损边缘。更让人无奈的是,不参与这些推广,就没有曝光;没有曝光,就没有订单;可参与了,就是“为平台打工”,陷入恶性循环。
中国旅游协会2025年的报告数据印证了这种压力的普遍性:超过70%的酒店认为平台佣金已达到“难以承受”的水平。商户在“参与即亏损”与“不参与即消失”的两难中,彻底丧失了定价自主与渠道选择的自由。
消费者同样未能幸免。复旦大学2025年3月的调研显示,超过60%的在线旅游用户怀疑自己曾遭遇大数据“杀熟”,其中携程是被点名最多的平台。
治理升级:构建监管新框架
“监管部门对相关平台的立案、约谈与整改要求,为平台经济回归服务本真、助力万家团圆提供了指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经济贸易学院教授屈启兴表示,这不仅是对平台经济乱象的纠偏,更是对其服务民生潜力的唤醒。
事实上,我国已在构建系统性监管框架:反垄断法修订强化对平台“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的规制,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筑牢数据治理基石,《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细化平台责任。
2025年,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国家网信办等部门出台了《网络交易平台规则监督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合规指南》《关于推动网络交易平台企业落实合规管理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等多部规章制度,着力扎牢制度笼子,划清规则底线,持续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常态化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刘诚认为,平台经济进入常态化监管新阶段,释放出两大信号:一是让发展成果更公平、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包括就业者、中小商家和消费者;二是整治“内卷式”恶性竞争,理顺价格形成机制。
在刘诚看来,当前平台监管以事后约谈、行政处罚为主,有其现实合理性,但也反映出治理能力仍在演进之中。
“从理论上看,对新兴业态的监管天然具有滞后性——新技术、新模式往往先于法律出现,若过早施加严苛规制,可能扼杀创新活力。”他表示,初期采取“包容审慎”原则,允许试错、鼓励多元路径探索,符合发展规律。然而,“包容”不等于放任,一旦发现平台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害用户权益或破坏公平竞争,就必须及时启动“回应式监管”,通过约谈、责令整改、处罚等手段纠偏,守住法律底线、伦理底线和公共利益底线。
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徐建刚认为,对平台经济的有效规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标志着平台经济治理,正从依赖单一、刚性的行政处罚,全面升级为融合了法律、技术、市场、行业等多重变量的“系统治理”。未来的监管趋势将愈发凸显预防性、协同性、精准性。“核心是构建政府精准监管、市场充分竞争、企业主动合规的新框架。”他说。
近期的监管行动,正是这一新框架的落地体现。针对携程的调查,直指平台经济最核心的症结——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这不仅关乎价格,更关乎流量分配、数据控制与规则制定权。这意味着,未来监管将穿透表面交易,深入平台生态内部,审视其是否利用“看门人”权力,挤压上下游生存空间,是否通过不透明的算法与规则,构建了一个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参与者议价权被系统性削弱的“技术封建”体系。
对高德的约谈,则体现了平台责任的“穿透性”扩展。作为聚合平台,高德虽不直接拥有车辆,却通过算法调度、运价规则、纠纷处置机制,深刻影响着市场秩序与从业者生计。监管要求其“对合作网约车平台管理到位”,意味着“平台责任”将沿着其技术控制力和商业影响力链条延伸,聚合模式不能再成为责任“防火墙”。平台必须将司机、商户等生态伙伴的权益保障,内化为算法设计和运营规则的核心参数。
价值重塑:平台经济的“必答题”
压力之下,亦是转型之机。业内专家表示,要实现从“流量收割者”到“价值共创者”的转变,平台企业须在多个层面完成系统性重塑。
首先,算法逻辑“向善”进化。平台对影响交易公平的核心算法需建立可解释、可审计的机制,并向监管部门报备基本原理,以技术透明换取社会信任。平台自身也需要建立内部的算法伦理委员会,对重大迭代进行社会影响评估。
其次,盈利模式脱离“佣金依赖”。高度依赖高额佣金和竞价排名推广费的盈利模式,本质上是利用市场地位收取“数字租金”。未来的竞争力应转向通过数据与技术赋能产业链。例如为中小旅行社、酒店、民宿提供真正的数字化解决方案、收益管理工具和精准营销服务,帮助其降本增效,从而在“商家盈利—消费者满意”的基础上实现平台的可持续发展。
再次,治理结构走向“多元共治”。徐建刚认为,应改变平台单方面制定、修改规则的局面,在涉及重大利益调整时,建立公开的征求意见与反馈机制。推动形成“政府设定底线,行业协会建立标准,社会公众参与监督”的多元体系。同时,应积极推动建立跨平台的市场信用信息共享机制,让守信者在不同平台获得便利,让失信者处处受限,以此降低社会总成本。
最后,畅通消费者与从业者的有效申诉与监督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形成社会协同治理的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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