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世界上所有的生命都有它存在的价值,我们要去尊重所有的生物,我们吃羚羊,但也敬畏羚羊”——《狮子王·辛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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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8日晚,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昌建广场,一位售卖侏儒兔的男摊贩,因为顾客多次转身去隔壁宠物摊而破防,认为自己生意冷清是因为兔子不可爱,所以兔子该死。

因此情绪失控之后,该男子多次将侏儒兔高高举起,重摔在地,并用脚反复踩踏,导致多只兔子内脏都被踩爆出来凄惨而死。

男摊贩此举引起现场观众的普遍愤怒与谴责,然而也有一些人认为旁人是小题大做,别人的兔子和他人何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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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几个兔子吗?”、“圣母心泛滥了吧?”、“那么多吃兔子的怎么没人管?”、“杀兔子犯法了吗?”,这是很多不以为然的声音。

真有人觉得大庭广众之下,当街虐杀动物是小事吗?可能这些声音有意或无意的,忽略了“虐杀”和“宰杀”、“合理处理”的区别,将“虐杀”等同于“宰杀”了。

但我们今天必须要掰扯清楚了——虐杀和宰杀差别大了去了。这不仅是关乎几只兔子的生死,更关乎到我们对暴力行为的定义和文明底线的坚守。

宰杀——通常是指获取肉食而结束动物生命,在正规流程中会遵循一定的卫生和生产指标,并尽可能的减少动物的痛苦。

虐杀——通常指故意制造非必要的痛苦和死亡,核心动机是为了折磨生命而满足自身的心理快感,而非为了吃肉等生活目的。

该男摊贩正是因为泄愤而踩死兔子,施以纯粹的暴力和残忍,这完全符合“虐杀”的定义。这与我们通常说的杀猪、杀鱼等行为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心理学研究表明,虐待动物是一种心理疾病,并且与其他形式的暴力行为存在一定的关联,如果放任不管则可能产生极高的社会风险。

这类人很容易从小恶逐步发展成大恶,他们的虐杀对生命没有敬畏之心,对待人类社会的共情能力基本缺失,这不仅是道德问题,更是潜伏的公共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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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目前的确是缺少如《反虐待动物法》这样的专门法律用于给虐杀兔子的行为下定义,但人之所以为人,正是因为我们有着自我约束的社会公德与善良风俗,而不全都是由法律来约束。

这种虐杀行为,很显然是违反公序良俗的,是文明社会所不容的。因此,将反对虐杀污名化为“圣母心泛滥”,是一种偷换概念的逻辑谬误。

尊重生命,不等于不能吃肉,不让吃肉才是真正的“圣母心泛滥”。我们倡导的是“不虐杀”,这才是文明社会的伦理底线。

吃肉基于生存需求与宰杀流程;而虐杀,是心理扭曲的暴力宣泄,其本质是对生命的亵渎和对暴力的迷恋。

我们必须坚决将二者区分开来,防止有人用“宰杀”的幌子为“虐杀”的行为开脱。

正如狮子王道出的真谛,他们吃羚羊,但却不会虐杀羚羊,这是为了生存,也是为了尊重。

如果有一天,你路过街头,亲眼看到有人像踩烟头一样踩踏一只活生生的兔子,你的反应是什么?你会选择怎么做?

你的选择,不仅关乎那只兔子的命运,也关乎你我所处的,究竟是一个冷漠残忍,还是一个保有温度与底线的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