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AI生成视频的技术大热,短视频平台上AI生成周星驰经典电影片段的视频被大量网友制作发布。
然后我们就看到了,周星驰经纪人陈震宇发文质疑:想问一下,这些属于侵权吗(尤其这两天大量传播),相信创作者应该已经盈利,而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提供给用户生成发布?
这就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因为AI视频生成,或者说最近这种使用别人的经典形象进行的视频生成,最后是要获益的。
这就对了,因为利用老片和AI来干活,本质是一种洗IP,洗钱的对象一般是是非法的现金,比如毒资或者贿款等。
这种洗像的,洗的是未经授权的知识产权与人格权,不仅仅是周星驰的经典角色形象,许多动漫,电影,都在被洗。
两者都是将某种本来无权使用的标的物,通过一系列操作,转化为可供自己自由使用和牟利的洁净资产,只不过区别是有的人在乎,认为洗了就是侵占自己的利益,有人不在乎,认为是扩大知名度罢了。
某平台是不是都放任不管,平台肯定是愿意放任的,因为平台知道什么东西有市场,虽然平台也不是故意的,因为面对海量内容,其审核资源有限。
但更深层的原因是,这种基于知名IP的AI二创内容,是平台巨大的流量引擎和用户粘性来源。严格的事前审查,只能扼杀这种繁荣,但是平台不乐意,于是平台往往采取通知了再删除的事后被动治理模式来处理。
这主观上是不是故意的,不好说,但是客观上为洗像提供了时间窗口。最后平台有了流量,观众看爽了,最后非授权的视频也删除了,大家都满意。
现行著作权法、肖像权保护,在面对AI从我的作品中学习后生成新作品是否侵权这类问题的时候,是不明确的,因为是个法律,他就存在滞后性。
但是AI生成者一定无需支付授权费,就能利用经过市场数十年验证的老IP,用凝聚了巨大情感价值的经典IP,近乎零成本地生产吸引流量的内容。
既有文化资本的高效再利用是好事,我们当然不应该一棍子打死,因为真的有人不在乎,并且认为,二创才是保持知名度,更好抬高商业价值的办法。
但是周星驰这样的老艺人,不愿意面对这样的二创,观众和二创的人也应该理解。因为立法存在滞后性,不代表这个东西就是正当的。
因为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意驱使任何明星来表演自己设定的剧本,那么原创的稀缺性和演员表演的独特价值就不见了。
一个影视圈的生态根基都要被动摇,老艺人作为原来利益共同体的一员,自然是要维护演艺圈的。
有钱,要赚,但是要长远的赚,要可持续的赚,不能竭泽而渔的赚。任何的行当一旦竭泽而渔起来,那是必然很快就要覆灭的。
只有可持续的发展才是好发展,这个道理,不光是影视圈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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