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柳姗姗 彭冰 通讯员姚远)日前,记者获悉,吉林省长春市总工会以职工需求为导向,投入专项资金为工会会员免费提供住院医疗、非工伤意外伤害、家庭财产火灾损失3类专项补贴,5年来为14.8万人次职工发放补贴金4398.9万元。仅2025年,就为2.5万人次职工发放补贴金955万元。

为提高职工抵御疾病风险的能力,长春市总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制定在职职工住院医疗补贴办法。根据办法,该市16周岁至60周岁的在职工会会员患病住院后,如医保报销后个人现金支付的医疗费用超过5000元,即可获得补贴金。同时,补贴政策向患大病、重病职工倾斜,分7个档次发放,补贴比例从1.5%到10%不等,1年内累计获得补贴金的最高额度为5万元。

长春市某高校职工刘先生因肝移植手术,面临高昂的医疗费用。依据补贴规定,长春市总累计向刘先生发放住院医疗补贴金3.6万元,发放互助保障金3.1万元,缓解了刘先生的经济压力。

同时,长春市总还出台《在职职工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庭财产火灾损失补贴办法》。工会会员发生非工伤意外伤害,造成骨折以上伤残,按照受伤部位及程度最高可补贴5000元;因非工伤意外导致身故,补贴金额为2万元。工会会员家庭因发生火灾造成财产损失,最高按损失金额的10%发放补贴金,最高补贴金额1万元。

长春市总工会职工互助互济活动指导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已与医保部门建立数据联动机制,全程无须职工跑腿申请,实现住院医疗补贴核算后直接划转至职工工会会员卡。

来源:工人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