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李女士一家在火锅店聚餐时,72岁的母亲独自去洗手间,因台阶与地面瓷砖颜色、花纹完全一致,视觉上难以分辨,老人误判为平地一脚踩空,重重摔伤。事后治疗加护工费用共计8000元,店方起初只愿赔偿2000元。经协商,店家最终承担了护理费用。台阶“隐形”的设计隐患与商家的安全保障责任,成为本案焦点。
一、一顿火锅聚餐,母亲洗手间内重重摔倒
前阵子傍晚,李女士带着一家七口人,高高兴兴地去一家火锅店吃饭。席间,72岁但身体硬朗的母亲起身去洗手间,李女士并未陪同。没想到,母亲离席很久未归,李女士心生不安前去寻找,竟发现母亲倒在洗手间地上动弹不得,膝盖肿起,嘴唇磕破,痛苦呻吟。
回过神来,母亲才道出原委:上完厕所出来,面前有一级台阶,但台阶铺设的地砖和周围地面完全一模一样,肉眼很难分辨哪里是平地、哪里是坎儿。老人误以为前方是平面,直接迈步,结果一脚踏空,重重摔下。李女士查看现场后既心疼又气愤——如此容易产生视觉误差的设计,台阶处竟没有任何“小心台阶”的警示标识,店内工作人员也迟迟未发现异常。
二、8000元费用谁来担?赔偿起争议
店长闻讯赶来,道歉后协助冰敷,并陪同送医。经诊断,老人身体多处挫伤,需休养6周。李女士因工作无法全程照顾,专门聘请了护工,前后治疗加护理共计花费8000元(医药费已由店家支付)。然而,谈到护工费时,双方产生了分歧:火锅店起初只愿赔偿2000元,并要求李女士提供“需专人护理”的医院书面证明,但医院按规定无法随意开具此类证明。
李女士认为,母亲摔伤完全因店内设施隐患导致,店家应负全责。双方几经协商,店家最终同意承担护工费用,李女士也不再追究。
三、法律视角:商家为何需承担主要责任?
在这起事件中,火锅店为何需承担赔偿责任?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餐馆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义务。这包括确保设施符合安全规范、对可能造成危险的区域设置明显警示。
本案中,台阶与地面采用相同地砖,极易导致视觉误差,构成明显安全隐患;同时,店家未在台阶处设置任何提示标识,也未在老人长时间未归时主动察觉异常,可以认定其未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义务,因此对老人的摔伤负有主要责任。
即便老人自身年龄较大、行动能力相对较弱,这并不免除商家的基本安全责任。在类似纠纷中,法院通常会根据商家过错程度、损害后果等,判定商家承担大部分赔偿责任。
结语:
一顿聚餐,却因一级“隐形”台阶演变成一场意外,不仅给老人带来痛苦,也引发了赔偿纠纷。所幸最终双方达成和解,但此事给所有公共场所经营者敲响了警钟:安全无小事,一个警示牌、一处用心的防滑设计,或许就能避免一场事故。
这件事也引发不少思考:
1. 你是否也在某些餐厅、商场遇到过类似“视觉陷阱”的设计?
2. 你认为商家除了设置警示牌,还能通过哪些方式提升此类细节安全?
3. 如果家人在外受伤,你会如何与商家协商处理?
(来源:半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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