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6年7月1日起,相关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须取得许可,无证不得开展运输业务,全方位筑牢食品运输环节安全防线。明确将植物油、酒类等5大类14小类液态食品纳入道路散装运输许可管理。
据悉,此次纳入许可管理的液态食品,均为涉及国计民生、消费量大且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品类,基本涵盖目前罐车运输的主要散装液态食品品种。具体包括五大类:一是植物油类,含食用植物油、食用植物调和油等3种;二是调味品类,含食醋、调味料酒2种;三是酒类,含白酒及其原酒、葡萄酒及其原酒等4种;四是食糖类,含全蔗糖糖浆、蔗糖转化糖浆2种;五是淀粉糖类,含果葡糖浆、葡萄糖浆等3种。
此次新政出台,是贯彻落实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要求,补齐液态食品散装运输管理制度短板的重要举措。此前,散装液态食品运输环节缺乏统一许可规范,部分运输车辆不符合安全标准、容器混用、过程管控缺失等问题,存在食品污染变质风险。为此,相关部门构建了“目录管理—准入严控—过程严管—全程追溯”的制度体系,同步发布多项配套文件细化管理要求。
为保障政策平稳落地,市监总局明确了多项实施细节。许可条件从硬件到软件全面细化,要求运输使用专用罐式容器,材质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标注清晰标识;配备熟悉食品安全规范的作业人员,建立运输过程控制、容器清洁维护等管理制度。同时明确,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自有容器运输自有产品的,可豁免许可,但需符合相关安全要求。
此外,相关部门还将实施运输联单管理,规范记录流程,构建“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程追溯机制;建立跨省协同监管和月度清算机制,依托全国监管平台实现信息互通。考虑到行业适应需要,明确运输经营者需在7月1日前完成许可办理,逾期无证运输将依法查处。
此次新政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切实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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