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节期间
即2026年2月16日至3月3日
(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
市区巡游出租汽车
将继续实行运价浮动
即起步价不超过10元每趟次
为促进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确保乘客在节日期间能够享受到合理且经济的出行服务,根据市发改委《关于建立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同发改服价发〔2019〕15号)精神,按照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办法,春节期间(农历除夕至正月十五),市区巡游出租汽车起步价上浮可超过20%,但上浮额最高不超过3元,即起步价不超过10元。
这一举措旨在缓解春节期间出租车市场的供需矛盾,确保运力充足。同时,要求各巡游出租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春节期间的运价浮动规定,依法依规运营,增强服务意识,严禁无序加价和乱收费等行为,以不断提升巡游出租汽车行业的服务水平。
小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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