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上观新闻)
2月10日,泰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该条例于1月20日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五章三十七条,固化了泰州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改革成果,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制度,设立多项激励与服务条款,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条例紧密结合泰州产业特色,聚焦“大海新晨”等重点产业,支持高价值专利布局与专利密集型产业发展,同时加强地理标志、非遗、老字号等地方特色资源的保护;立足创新主体需求,强化公共服务与人才保障,破解实践难题。
“近些年,泰州市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在知识产权促进、保护和服务管理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泰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李新荣表示,2023年底,泰州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先后出台《泰州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泰州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4—2035年)》等政策文件,累计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49家、知识产权密集型企业204家。截至2025年底,泰州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25600余件,较上年增长19.2%,增幅居全省前列;知识产权质押融资1405项,增长119.19%;融资金额175.23亿元,增长165.38%。
会上,泰州市市场监管局就条例宣贯落实作出部署,将从宣传、机制、保护、服务、运用五大方面发力,推动条例进园区、企业、高校,健全协同工作体系,开展专项执法,优化公共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条例》还聚焦企业需求,建立核心专利产业化与存量专利转化匹配机制,推出中小微企业“政策工具包”,实施包容审慎监管,精准赋能各类创新主体。
此次《条例》的出台,标志着泰州知识产权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将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优化营商环境,为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原标题:《赋能新质生产力!《泰州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3月1日起正式施行》
栏目编辑:黄佳琪
来源:作者:新民晚报 唐闻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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