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彩票中大奖,本来是很开心的事情。但如果这张承载着幸运与期待的“中奖票”从未被打印出来时,那可就魔幻了。
上海的李先生就亲身经历了一件让人傻眼的事情:花了452元买彩票,中了近百万元大奖。
结果却因彩票店老板的一句“我忘了给你打彩票了”,百万奖金瞬间化为泡影。
那李先生的百万大奖还能失而复得吗?彩票店老板的行为合法吗?
一起看看是怎么回事。
李先生是个彩票爱好者,十多年来从未间断过购买。
某天突降大雨,不愿冒雨出行的李先生就打电话给彩票店的蔡老板,让他帮忙买几注“排列三”和“排列五”的体育彩票。
蔡老板看到是多年的老顾客,便答应了李先生的请求。
随后,李先生通过微信发送了自己精心挑选的号码和倍数,并通过电子转账支付了452元费用给蔡先生。
李先生内心充满了期待,想着如果中奖,要好好规划这笔意外之财。
开奖当晚,李先生坐在电视机前,眼睛紧紧锁定屏幕,每一个公布的数字都牵动着他的心弦。
当最后一个号码与自己的选择完美匹配时,喜悦几乎让他从椅子上跳起来——李先生赢得了近百万元的大奖!
到了第二天,李先生便火速赶往彩票店,准备去拿彩票兑奖。
然而,迎接他的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消息。
蔡先生告诉李先生,由于当天太忙,忘记帮李先生打印彩票,自己可以赔他3600元作为补偿。
听到这话,李先生的心情从天堂掉到了地狱。一百多万的奖金,居然因为对方的“忘记”说没就没了?
李先生当然不乐意了。于是,他把蔡老板和彩票管理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并要求对方赔偿95.6万元的损失。
案件到了法院,双方各执一词。
李先生认为:自己已经委托了彩票店老板代买彩票,并完成了款项转账及号码选择,按理说彩票店有义务完成这笔交易。
但蔡老板非但没有履行,还导致自己错失百万大奖,造成的损失应由蔡老板承担。
而彩票店是彩票管理公司的授权代销点,管理公司也应有连带责任。
蔡老板则认为:自己确实是因为忙忘记打印彩票,并非故意的。为了表示歉意,还提出了3600元的赔偿方案,来弥补自己的疏忽。
彩票管理公司则表示蔡老板和公司是雇佣关系,每月按照销售额给他2%的工资,认为自身不用为此事承担责任。
那么李先生的诉求合理吗?蔡老板需要赔偿吗?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二十九条规定:对于有偿的委托合同,若是因为受托方的原因而导致委托方损失,委托方有权请求赔偿;
若是无偿的委托合同,委托方的损失是由受托方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委托方同样有权请求赔偿。
李先生找蔡老板代买彩票的行为,虽然符合委托合同的基本条件,但根据彩票行业的特殊规定:彩票必须由购买者本人当场确认投注内容并出票,不能通过电话或微信等方式购买。
这意味着,李先生通过电话委托蔡老板购买彩票的行为,并不符合彩票销售的正规流程。
所以,彩票管理公司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它并没有直接参与这一“违规操作”。
但蔡老板的失误确实让李先生错失了中奖机会,属于重大过失。
法院综合考虑后判定:蔡老板承担10%的赔偿责任,即向李先生支付95600元作为补偿。
对于这一判决,网友们的反应也各有不同。
有的网友认为蔡老板忘记打印彩票属于严重失职,应该承担更多责任;
也有网友认为彩票中奖本身是一个小概率事件,不宜将全部损失归咎于蔡老板一人。
但不管怎么说,在涉及金钱事务时,即使对方是官方工作人员,也不能无条件信任,保持谨慎的态度始终是必要的。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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