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餐饮环节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及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6年第5期)。

福州市长乐区吴航兴鲜港自助火锅店销售的小米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抽样编号为XBJ25350112371248528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样品名称为小米椒(购进日期:2025年10月17日),被抽样单位为福州市长乐区吴航兴鲜港自助火锅店,不合格项目为镉(以 Cd 计)。

(二)现场检查情况及依法采取的查封扣押等措施。

2025年11月14日,我局执法人员向福州市长乐区吴航兴鲜港自助火锅店现场送达了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未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

(三)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该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另外,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处以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榕长市监吴处罚〔2026〕7号。

(四)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经分析未在餐饮环节排查出问题,怀疑是种植环节原因导致不合格。整改措施:1立即停止销售相关产品;2、加强进货查验;3、在经营场所粘贴召回公告,启动召回程序。

来源:长乐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