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化营商环境是经营主体的发展基石。2025年,寿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以检察履职筑牢市场经济秩序防线,为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坚实的法治动能。

一年来,该院聚焦主责主业,依法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犯罪,批准逮捕相关犯罪嫌疑人16人;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提起公诉61人,有力震慑违法犯罪,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在招投标等风险易发领域,依法惩治犯罪12人,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管理漏洞,精准制发检察建议2份,推动行业建章立制、常治长效。

在司法办案中,该院坚持打击犯罪与挽回损失并重,最大限度帮助企业减损复元。例如在办理梅某某盗窃企业财物案中,检察机关在严惩犯罪的同时积极追赃,最终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十余万元,让企业切实感受到司法保护的力度与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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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企业开展“送政策、解难题、优环境”走访活动。寿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通过畅通“检企联系”绿色通道,主动回应企业司法诉求。通过依法审慎审查,成功助力一企业解除被冻结的银行存款70余万元,有效缓解企业流动资金压力,保障其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促进企业健康稳定发展。

秉持“法治化营商环境,一个也不能少”理念,该院联合县司法局积极探索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方式。在依法落实监管的同时,充分保障其外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权利,全年依法批准此类外出申请46人次,帮助社矫对象维系企业运营、顺利回归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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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探索优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方式。寿县人民检察院供图

该院还积极参与金融领域风险防范化解,依法惩治洗钱、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9人,切实维护金融安全与社会稳定,并取得较好成绩。该院第二检察部荣获“安徽省打击治理洗钱违法犯罪三年行动成绩突出集体”称号,三名干警获评“淮南市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

以法治稳预期、提信心、促发展。寿县人民检察院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从理念转化为具体实践,努力让法治成为寿县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鲜明标志,护航各类经营主体在这片沃土上安心经营、蓬勃发展。(王友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