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襄阳市公安局就陈梅(化名)举报“30年前被老师强奸并拐走孩子”一事出具《刑事复核决定书》,维持不予立案决定。该案因举报人近期在社交平台持续发声而引发关注。

陈梅称,1995年她未满16岁,在枣阳市某中学读初二时,被生物老师高强(化名)在其宿舍性侵,并于次年正月产下一名右耳廓缺失的男婴。她表示,高强以她需上学为由将孩子抱走,后告知孩子已死亡。陈梅称,她此后与高强有过两年多恋爱关系,直至1998年分手。2025年,因怀疑孩子尚在人世,她联系高强询问未果,遂选择公开举报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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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强则否认全部指控,称两人是在陈梅毕业后(1997年)建立恋爱关系,并承认恋爱期间发生过关系,但不存在强奸、生子及拐卖儿童的行为。他指陈梅的指控是“胡乱臆想”,并称已就诽谤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2025年10月,枣阳市公安局经审查认为没有犯罪事实且已过追诉时效,决定不予立案。襄阳市公安局在复核后于2026年2月4日出具决定书,指出现有证据能证实高强与陈梅发生过性关系,但无法证明高强使用了暴力、胁迫等违背女方意志的手段,故不符合强奸罪构成要件。同时,证据也不能证实陈梅产子及高强拐卖儿童的事实。警方还强调,即便控告事实存在,也已超过法定追诉时效。

据悉,双方均已采集血样录入全国打拐DNA库。陈梅表示将继续寻找孩子,而高强坚称DNA不可能匹配。目前,双方互诉名誉权纠纷的案件正在审理中。

引自:封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