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与司法部联合发布2025年行政审判化解行政争议工作情况和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情况。
司法部行政复议与应诉局局长徐运凯说,作为政府系统内部的自我纠错机制,更加高效、直接、彻底地解决争议,是行政复议的核心优势,也是复议制度发挥作用的关键所在。
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始终将解决群众和企业急难愁盼作为首要目标,坚决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加强协调化解,多措并举推动争议实质解决。
一是严格纠正违法不当行为。准确运用变更、撤销、确认违法、责令履行等决定方式,及时纠正违法不当行政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如黑龙江某行政复议机关发现某部门查封企业房产长达12年,存在超范围查封、超期不处置的违法行为,依法责令其自行纠错,全面解除对企业房产的查封状态,解决了困扰企业多年的难题。
二是做深做实争议调解和解。发挥行政优势,加强统筹协调,努力推动双方当事人在合法自愿的前提下“握手言和”。如重庆行政复议机构在办理一起涉征地审批案件中,通过调解促成村民与征地部门现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打通历时两年的征拆堵点,保障年产值40余亿元、吸纳2000余人就业的重点项目顺利投产。
三是精准回应群众合法诉求。主动识别并积极回应群众法律诉求背后的实际利益诉求,切实增强群众法治获得感,提升纠纷解决效能。如广东某行政复议机构在审理一起涉企征地拆迁补偿争议案件时,了解到企业的实质诉求不是获得补偿,而是希望继续经营,于是指导企业完善环境影响评价和港口许可证申请等手续,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最终使企业经营得以恢复,争议得到妥善化解。
徐运凯说,去年以来,我们还大力推动行政争议先行化解工作。
对相对人不服交通违章等行政处罚决定的,引导其按照行政复议法规定,直接向处罚机关提交复议申请,推动相关行政机关依法先行自查,对存在违法或不当的情况及时自我纠正,将争议“发现在早、化解在小”,2025年共有4.8万件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立案前通过执法机关自行纠错实现高效化解。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编辑/马晓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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