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1日,鸿蒙智行法务官方微博发文称,近日,就鸿蒙智行起诉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一案,我们已收到法院一审判决。法院判令被告删除侵权言论、公开赔礼道歉,并向原告赔偿150万元。判决认定:被告言论脱离基本客观事实,超出表达自由边界,确有侮辱、贬损原告的故意,构成对原告名誉权的侵害。

鸿蒙智行法务官微的上一条动态还是11个月前,彼时鸿蒙智行宣布正式向法院起诉该自媒体,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赔偿损失并消除影响。

根据网友最近提供的线索,结合公司前期收集的证据,发现自媒体“我是大彬同学”(UID:6567322065)及其相关矩阵账号一直在“新浪微博”“抖音”“今日头条”等平台上肆意发布不实及侮辱性言论,造谣诋毁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通过夸大炒作不实信息和负面话题,挑起群体极端对立情绪,扰乱网络秩序,误导社会公众,严重降低鸿蒙智行品牌及产品的社会评价,损害鸿蒙智行品牌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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