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有言,明主之畜臣,臣不得越官而有功,不得陈言而不当。越官则死,不当则罪!
黑夫身为中郎户令,职责是宿卫禁中,却言匠作考工之事,想为皇帝制作一种结合二者优点的书写材料,这是不是越权了呢?
当然不算,因为这是秦始皇允许的!
如韩昭侯的典帽官一般,没有知会君主,自顾自地做了,那叫越权。
但做之前禀报陛下,或者得了陛下指派,那就不是越权,而是唯上命是从。
在大秦帝国的基层,律令是严酷而不近人情的。
在县上,一个人不好好务农,想要做商贾工匠,那他就是不务正业,要遭到秦吏训斥。
在郡上,一个小吏不做好本职公务,却终日做些无关的东西,亦是越官违法,要遭到监御史举咎。
然而,当一个人的官职做到了朝堂之上,身处君侧,职权就会变得模糊起来,太尉空缺已久,右丞相是个摆设,廷尉李斯时常在做丞相的活,中车府令赵高兼着谒者的工作。
这些事情严格来说不合律令,之所以堂而皇之,只因为皇帝一句话。
韩非之罪不至于死,但陛下发现此人一心存韩,无法为己所用,依然决定赐死他。
程邈之罪按律当斩,但陛下念着他修订文字或有一天派得上用场,便留了他一条命。
赵高当年犯罪当死,依旧是皇帝一句话,就驳回了蒙毅的判决,赵高官复原职。
合法么?显然不合法,但却是君主权势的体现,没人敢说半句不是。
在大秦,皇帝想杀谁就杀谁!
在大秦,皇帝想用谁就用谁!
帝在法上!所以官员是否越权,陛下说了算,律令也得站一边去。
使奉法遵令者无或缺赏,犯法违令者无所逃罚,叫做法。
辨别忠奸,赏罚莫测,叫做术。
权重位尊,手握杀生之柄,胜众之资,这叫做势!
秦始皇的帝王之术是以商鞅之法为基,又杂用申韩之术,并执柄以处势。
飞龙乘云,腾蛇游雾,云罢雾霁,而龙蛇与虫蚁同矣,则失其所乘也。
贤人而诎于不肖者,则权轻位卑也;不肖而能服于贤者,则权重位尊也。
而朝臣们的权力,又是从何而来的呢?
只是君权的残羹冷炙罢了,皇帝高高在上,都不用大呼“嗟来食!”天下人便如饥似渴地匍匐在脚下。
大秦权力的结构,管他律令多缜密,管他爵位多森严,管他什么宰相必起于州部,猛将必发于卒伍。
最终决定一个人权力高低的,唯有皇帝的信重,这才是他们这些飞龙腾蛇,所凭借的云雾势位!
白起、王翦,看似显的人屠灭国功业,实则是空中楼阁,如浮影游墙,一旦飞鸟尽,狡兔死,便将失去一切。
而一旦攀附了皇权,即便是矮小如优旃,权力在手,也能投射出十二金人般巨大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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