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买面包会特意核对日期?常州一位大哥就因随手一查,撞破了个离谱场面——买的面包,居然是下个月才生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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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发生在江苏常州,这位大哥和我们普通人一样,日常逛商超时随手买了款面包,本意就是当个加餐、填填肚子,压根没多想。毕竟面包是刚需快消品,大家买的时候大多扫一眼保质期,很少有人会盯着生产日期反复核对,大哥也不例外。可就在准备拆开食用前,他无意间瞥了眼包装上的日期,瞬间懵了——包装上清晰印着,生产日期是2026年3月1日,而他买面包的当天,还没到2月底,这面包相当于“穿越”近一个月提前上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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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做谁遇到这事,心里都会犯嘀咕。大哥直言,一开始还以为是自己看错了,反复确认了好几次日历,又对照了面包包装上的保质期(顺延至6月28日),才敢确定不是自己的问题,而是面包的生产日期标错了。这种明显的“早产”失误,不光违背常识,更让他对面包的真实新鲜度、实际生产时间打了个大大的问号,毕竟食品的日期,直接关系到食用安全。

发现问题后,大哥第一时间联系了涉事商家,反馈了这一离谱情况,质疑商家为何会出现如此低级的错误。面对大哥的质疑,商家倒是回应得很快,没有拖延,直接给出了说法——这只是包装标签印刷环节出了纰漏,属于日期打印错误,不是故意篡改日期,也不是面包本身有质量问题。

更重要的是,商家表示,事发后已经第一时间和大哥沟通协商,目前双方已经达成一致,大哥接受了他们的解释,商家也给了一点经济赔偿,事情算是“圆满解决”。可这份看似利落的回应,却没让人完全放心,反而引来了更多疑问。

商家只含糊提到“给了一点赔偿”,却压根没公布赔偿的具体金额,也没说明协商的详细细节——是按面包价款赔偿,还是按相关规定给出了足额赔付?有没有对同批次的面包进行排查?后续如何避免再出现这种打印错误?这些大家最关心的问题,商家一个都没回应。

其实,这种食品“早产”的情况,其实并不是个例。之前就有消费者遇到过月饼、零食标注的生产日期比购买日期还晚的情况,商家大多都会以“印刷失误”“工作人员操作不当”为由推脱,给出的赔偿也参差不齐。而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生产日期必须清晰、准确标注,标注虚假或错误日期,本身就属于违规行为。

可能有人会说,只是打印错误,商家也赔偿了,没必要太较真。但大家忽略了一点,食品日期不是小事,它是消费者判断食品新鲜度、是否过期的唯一依据。若是商家频繁出现这种“失误”,甚至有人借着“打印错误”的名义,故意篡改日期、销售过期食品,最终损害的还是我们消费者的权益和健康。

就拿这次常州“穿越面包”事件来说,大哥算是比较幸运的,商家主动协商赔偿,没有推诿扯皮。但现实中,很多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要么嫌维权麻烦,要么不知道该怎么维权,最后只能不了了之,这也间接纵容了商家的不规范操作。

这里给大家说个实用干货,遇到食品日期标注错误、过期等问题,不用慌,三步就能合法维权。第一步,固定证据,保留好问题食品的原包装、购物小票或电子支付记录,拍摄清晰的日期照片或视频,避免商家后续不认账;第二步,主动联系商家,出示证据,提出合理的赔偿诉求;第三步,若商家推诿、拒绝赔偿,直接拨打12315热线,或通过全国12315平台投诉,监管部门会介入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明确规定,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了要求赔偿损失,还能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的赔偿金,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也就是说,哪怕你只花几块钱买了一款面包,只要日期标注违规,也能依法索赔至少一千元,不用觉得“小题大做”。

回到这次的事件,该事件被多家媒体报道后,很快在社交媒体上引发了广泛关注,不少网友留言分享自己遇到的类似情况,有人说“曾买到过生产日期延后一周的牛奶”,也有人说“投诉后商家只给换了一款新的,没任何赔偿”。大家的热议,本质上还是对食品安全生产、包装环节的不放心。

其实对商家来说,避免这种“打印错误”并不难,只要在食品包装出厂前,多增加一道核对工序,工作人员仔细检查一下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关键信息,就能有效杜绝此类问题。与其事后花费时间、金钱协商赔偿、挽回口碑,不如提前做好规范操作,守住食品安全的底线。

截至目前,涉事商家依然没有公布此次赔偿的具体金额和处理细节,也没有公开表示会对在售食品进行全面排查、加强审核。我们也希望商家能重视起来,不要把“打印错误”当作敷衍的借口,真正落实好主体责任,给消费者一个透明、合理的交代,毕竟食品安全无小事,每一个细节都不能马虎。

最后想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买食品时,会特意核对生产日期吗?有没有遇到过食品日期“早产”“过期”的情况?当时是怎么处理的?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分享你的经历和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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