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深圳10区
都可以不办租赁,凭居住登记
申请入学小一初一
但是要注意
除了龙华、盐田、光明这3个区
其他区,只有租住无产权房
能用居住登记申请学位
今天小编给大家整理了
深圳10区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的
材料要求
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公办
需提交的材料
01
福田
使用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只适用于已经停止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住宅类房屋。
租赁无产权证明住房的租户,无法办理房屋租赁信息的,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含当日)前办理网格登记居住信息,并提供监护人和房屋产权人签订的《福田区学位申请房屋产权人知情书》、房屋产权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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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大鹏
2019年5月1日起,房屋租赁管理办公室停止办理蓝本《房屋租赁信息》,无法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无法提供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房屋租赁信息》的租房家庭,请主动前往所在社区工作站做好居住信息登记,确保实际居住地与提供申请学位住房材料相一致(会进行实际居住核查,同时将通过“市政府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数据库资格审核)。此前已办理的且符合学位申请要求的蓝本《房屋租赁信息》仍可用于学位申请。
非深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打印《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申请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可联系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询本人登记在学区范围内的居住信息。深户租房人员须提供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
大鹏新区范围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全部实行学位申请房锁定制度,租房人员还需提供业主签字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和知情书中所要求的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人的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非深户籍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深户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前(不含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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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南山
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
(1)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2)租住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长在居住的社区工作站查询以下信息:学区内入住登记日期(学区内首次录入时间)、房屋地址、房屋编码-录入报名系统。
②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须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③深圳户籍学区内租房学位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租房材料,或学区内入住登记日期(学区内首次录入时间)不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含)前的,将由教育行政部门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安排。
非深圳户籍学位申请人(大陆地区)
(1)租赁有合法产权证明住房的,学位申请人必须提供《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发证时间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含)前,且凭证有效期至少延续至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含)后。租赁凭证初始发证日期与起租日期不相符时,以初始发证日期为准。
(2)租住无法办理《深圳市房屋租赁凭证(住宅)》(红本)的特殊住宅类房屋,且申请学位的房屋地址信息未被锁定的,学位申请人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家长登录“深圳公安”微信公众号-政务服务-居住登记信息服务-深圳市经济特区居住登记信息查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下载《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截图上传报名系统。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学区内入住登记日期(学区内首次录入时间)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含)前(含监护人及学位申请人)。
②与业主签订的租房合同,须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且有效期到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3)非深户籍学区内租房学位申请人,不能提供上述租房材料,或提供的租房材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具备南山区申请公办学校学位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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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
盐田
深户孩子
非自有产权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网上填报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社区居住登记信息(居住信息材料不需提供,系统将自动联网核验),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E类(深圳其它区户籍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市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特别说明(上下滑动查看):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者申请外小及东和分校Ⅰ类学位的说明:截至学位申请当年2月28日(以发证日期为准),在学区租房满3年者,方可按学区申请其Ⅰ类学位,不认可合租房。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至少含学位申请前三年2月或2月之前某1个月,以及学位申请前二年-学位申请当年每年各2个月的单据),证明在此居住的时间满3年。若无特殊变化,原则上2025年及之后年份,在学区租房需满3年(均以当年2月28日为截止时间)方可申请Ⅰ类学位,租房不满3年者与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申请人享有同等学位申请权利。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的,截至学位申请当年的4月15日,在学区内租房需满2年,方可申请。租住起始时间以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为准。在延长租住时长温馨提示发布时间(2023年11月10日)前已在学区内登记居住、租房不满2年的,按原招生政策规定执行。
③非自有产权房的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外小及东和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的签发时间或申请人父母社区居住登记信息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学位申请当年4月1日至8月31日。
④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将无法通过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核查。
⑤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非自有产权房的盐田户籍申请人且在盐田区实际居住的,无法提供《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的,需签署《学位申请服从调剂承诺书》,由区教育局在全区范围内统筹学位。
非深户孩子
非自有产权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或申请人父母至少一方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以及《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F类(非深户租房),需提供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圳其它区无自有产权住房的查询记录(深圳市不动产信息)。
特别说明(上下滑动查看):
①非自有产权住房者申请外小及东和Ⅰ类学位的,同“深户孩子”-“特别说明”中的“①”点。
②自2024年秋季起,非自有产权申请人申请外国语小学海涛分校、深圳市高级中学盐田学校或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深圳盐田山海学校的,同“深户孩子”-“特别说明”中的“②”点。
③非自有产权房的非深圳户籍申请人申请外小及东和Ⅱ类和其它小学学位的,《房屋租赁凭证》签发时间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的首次录入时间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5日之前,《房屋租赁凭证》租期最短须包含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15日至学位申请当年8月31日。提供集体宿舍住房资料的,需提供水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物业管理费等任意一种缴费单据(需提供学位申请前一年3个月和学位申请当年2个月的单据)。
④未在盐田区域内实际居住的申请人将无法通过学位住房实际居住核查。
⑤非自有产权房的须提供由业主签字并按手印同意的《学位使用业主知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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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光明
深户孩子
如果不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少年家庭于入学当年4月30日前在光明区实际居住并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诚信书》。
非深户孩子
如果不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适龄儿童、少年家庭在学区内实际居住且在光明区实际居住满一年(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前已做好居住信息登记),也可以申请学位。须同时上传《光明区学位申请房锁定知情诚信书》。
06
龙岗
租住商品房的应提供在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
租住无产权住宅类房屋的,应提供人口居住登记信息作为居住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日期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8月31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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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
罗湖
租住特殊房产(无合法产权),使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申请学位的,须在该住房实际居住,并提供下列材料作为住房证明材料,不予积分:
(1)在申请学校学区内,登记时长满1年以上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证明(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及以前登记),且一年内网格居住信息登记该住址为唯一住址,需上传纸质《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市民居住信息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比对验核,请深户家长及时到社区完善居住信息登记。)。
(2)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根据《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出租人产权证明、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的房屋地址、签订日期应与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地址、时间一致,且租期至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3)连续一年以上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凭证(包括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支付记录截图或其他有效付款凭证,按申请学位时间往前倒算)。
(4)父母(监护人)在深圳市没有住宅类房产的查询记录(即无房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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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坪山
租住无合法产权住宅,需在所租赁房屋进行人口居住信息登记,登记日期需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以前(含当日),并提供《房产学位申请知情书》、房屋权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房屋权属证明材料。
房屋权属证明材料提供以下一种即可:
房屋的水费或电费的缴费凭证(清单)或发票(学位申请当年2、3、4月份)、历史遗留回执(原土地规划监察部门出具)、合作建房协议(有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房屋购买合同(有股份公司或社区盖章)、社区开具的房屋权属人证明等,以上证明均需有房主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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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
龙华
龙华的幼升小/小升初是可以不需要租赁凭证的,来看看不办租赁凭证、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的具体要求
✅时限要求:
使用父母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学位,租户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8月31日前(含当日)办理人口居住信息登记
✅所需材料:
网上申请学位时,需提供房屋产权人签署的《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非深圳户籍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深圳户籍的网格居住信息登记将通过系统后台进行数据比对验核
✅《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中房屋产权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房屋购买律师见证书、历史遗留回执、有房东姓名的房屋水费清单(自来水公司)或电费清单(南方电网)、《出租屋使用权利证明》(社区工作站已不再出具此证明,已出具的还可继续使用)
✅备注:
租房但能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房屋租赁信息、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的,可以不用《出租房学位申请锁定知情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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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宝安
已办理的《房屋租赁凭证》未满足招生政策要求,或未办理《房屋租赁凭证》,可以使用居住信息登记申请入学。
但只适用于租住无产权的住宅类房屋,且居住时间不再加分,必须提供与房东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学区房使用授权书》、房屋权属证明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居住登记查询单》等材料。
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申请学位的可提供以下资料之一作为房屋产权证明材料:
集资单位开具的真实有效的房屋购买合同、合作建房协议、房屋购买收据,历史遗留回执,房屋的水费清单或电费清单(上面有房东的姓名)等之一。
使用《居住登记查询单》须在其所申请学校学区范围内连续登记满1年以上,即须在学位申请前一年4月30日(含)前进行登记。同时提供学位申请家庭与学区内房屋业主签订的与居住信息登记地址一致的租房合同,且合同有效期到学位申请当年12月31日(含)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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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小新(谢星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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