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至23日,交通部检查指导组赴江苏连云港等地开展交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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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云港市东海县,检查组发现东海县某危货运输公司所属危货运输车辆存在违规承运的重大安全隐患。

经检查,该公司所属一危险品罐车在2025年9月28日违规承运粗苯,但是车辆罐体装介质为柴油、汽油,运输货物与适装介质不符。

一、危险品车超介质承运的风险

危险品罐车超介质运输(指运输的货物不在罐体检验报告限定的“适装介质”范围内)是法定的重大事故隐患,会直接引发泄漏、爆炸等灾难性后果,风险极高。

超介质运输的风险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腐蚀泄漏风险

罐体可能被不相容的化学介质腐蚀,导致罐体破损、危险品泄漏。

2、应急处置失效

罐体阀门、管道等可能不匹配,一旦泄漏,既定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器材将无法有效处置。

3、化学反应风险

若新介质与罐内残留物发生化学反应,可能引发火灾、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

4、事故后果严重

风险失控会导致重特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沿线公众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

二、法规与管理要求

为防范这些风险,法规和管理上有明确要求:

根据《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超介质运输即属于重大事故隐患。

交通管理部门正开展专项整治,对此类行为“严处隐患不姑息”,一旦发现将责令停运整改并立案查处。

三、安全与建议

1、核实资质:托运危险品时,务必要求运输方提供车辆的罐体检验报告,核对所运货物是否在“适装介质”列表中。

2、检查运单:确认电子运单或纸质运单上填写的货物信息与车辆适装介质、实际货物完全一致。

3、举报违规:若发现疑似超介质运输车辆,可向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举报。

总而言之,危险品罐车超介质运输是一种危害性极大的违规行为,是国家重点打击的重大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