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劳动报)
转自:劳动报
2月11日,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上海有奖发票”活动相关情况。市商务委消费促进处处长居新平介绍,本次活动以“乐享消费 有奖发票”为主题,将于2026年2月12日10时正式启动,持续至7月31日,共分六期开展,每月一期,覆盖春节、五一等重点消费节点,进一步营造欢乐消费氛围。
奖项设置突出普惠性
同一张发票只能参与一次抽奖
“本次有奖发票活动,是我市落实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关于有奖发票试点部署,进一步释放我市消费潜力,深化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也将为正在举办的跨年迎新消费季增添欢乐,把实实在在的惠民福利送达广大消费者。”新闻发布会上,市商务委消费促进处处长居新平从活动参与范围、流程规则、奖项设置等方面,对本次活动进行了介绍。
活动参与范围方面,个人消费者在上海市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等行业消费,并在活动期间取得上海市税务局监制、抬头为个人真实姓名、单张价税合计金额不低于100元的符合要求的电子普通发票,即可参与抽奖。
发票要求方面,可参与活动的电子普通发票包括电子发票(普通发票)等3类。发票受票方需在“名称”栏填写本人真实姓名。不可参与活动的发票包括未通过真实性核验的发票等10类。为确保活动有序,每位消费者每期活动可在任一抽奖平台最多提交10张发票,在各抽奖平台提交总计不超过30张发票。同一张发票只能参与一次抽奖。
活动参与流程规则方面,本次活动采用“即时开奖、延时兑付”的模式,消费者登录云闪付、支付宝、微信、京东、抖音等抽奖平台上的“上海有奖发票”活动专区,即可参与抽奖,结果即时反馈。由公共服务平台对发票真实性和7天内未发生“红冲”等进行核验,并反馈发票核验结果。核验通过的发票,由抽奖平台向消费者分发奖金(发票提交后,10天内完成发票核验和奖金发放);若核验不通过则不予发放奖金。
奖项设置方面,本次活动突出普惠性,共设五个等次,活动奖金总额达3亿元,具体奖项为:一等奖8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四等奖50元、五等奖10元。其中100元及以下的小额奖项占比更高,确保更多参与者能分享喜悦、获得实惠。此外,将在节假日视情况加大奖金投放力度。特别是马年春节长假期间,会进一步加大福利力度,让市民游客在欢度佳节、放心消费的同时,收获更多惊喜与美好。
应填写真实姓名
避免信息比对不一致
市税务局征管科技处副处长王超介绍,本次活动以个人消费者取得的数电发票作为参与抽奖的凭证,包括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目前上海数电发票的覆盖率已经超过99%,能保障广大商户都能参与活动。对个人消费者来说,获取数电发票现在也非常容易、形式也很多样。税务部门已向抽奖平台提供发票校验接口,未通过核验的发票将不纳入抽奖范围,以确保参与抽奖的发票真实有效。
王超提醒指出,个人消费者在参与活动体验抽奖乐趣的同时,请注意两点:一是索取发票时,请务必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发票“名称”栏必须填写真实姓名,避免因信息比对不一致而无法参与抽奖;二是根据本次活动方案,单张发票“价税合计”金额需达到100元以上。如遇商家拒绝开票、不如实开票等情况,可以拨打税务服务热线021-12366及时反映。
对广大参与活动的商户,也应注意两点:第一,必须严格按照《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根据真实交易如实开具发票,确保发票中记载的购销主体、品名、金额等与实际业务完全一致;第二,春节假期临近,请大家关注企业自身的发票额度,如额度不足,可通过电子税务局提交调整申请,以免影响节日期间正常开票和参与活动。税务部门也已提前部署,安排人员假期值班,积极应对活动可能带来的开票需求增长。
头图: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劳动报记者陆燕婷 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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