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上旬,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股票索赔律师许峰代理的易事特(300376)虚假陈述引发的投资者索赔案出现重要进展,部分投资者已经收到赔偿款,投资者索赔案部分达成调解,已有调解获赔,目前进入结案程序。
许峰律师提示,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前期已有投资者胜诉判决。2026年2月4日,许峰律师再代投资者提交一次法院立案。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还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2024年12月31日晚,易事特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易事特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
二、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和代理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三、易事特通过开展具有融资性质的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综上,易事特通过上述不具有商业实质的虚假贸易业务、融资性代采业务、代理业务和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导致易事特披露的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专门从事股票索赔法律事务的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认为,根据前期投资者胜诉判决以及获赔案例,在2018年3月15日到2023年5月12日之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且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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