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闹离婚

公公竟把儿子儿媳

告上法庭追讨购房款

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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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上海徐汇法院审理一起纠纷

2020年12月,小唐与小谢登记结婚,老唐为儿子准备了一套价值千万的婚房。结婚几年后,在小谢怀孕期间,发现丈夫小唐隐瞒了婚史,同时小唐多次怀疑小谢肚子里的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要求做亲子鉴定,夫妻双方爆发矛盾。然而,根据亲子鉴定结果显示,小孩是小唐亲生,但愤怒的小谢仍想要打掉肚子里的孩子再离婚。

老唐为了弥补儿媳妇受到的委屈,在2023年4月至6月,分三次向小谢账户转账合计650万元,转账均备注为“购房款”,之后小谢用这笔钱购买了一套徐汇区的学区房,并登记在她名下。

2023年6月,小谢生下孩子,同年9月,小夫妻2人因感情不和分居,小谢起诉离婚,但未获得支持。此时,老唐称,650万购房款是儿媳小谢以打胎相要挟,向自己借的钱,并去法院起诉要求小两口还钱,并拿出了儿子小唐签下的借条作为证据。

小唐则表示对借款事实无异议,同意父亲的诉讼请求,愿意还钱。对此,小谢指出,650万购房款是老唐自知儿子有错,为了弥补她所受的委屈,加上感谢小谢生下孩子而赠予给她的个人财产。更何况借条上没有小谢的签名,老唐的转账备注也标明了是“购房款”而非“借款”。

经审理,法院认为,老唐仅能提供小唐出具的借条,无证据证明小谢知晓、同意该借款或事后追认,案涉650万元购买的房屋也不是基于夫妻日常共同生活所需,不符合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条件,故判决驳回老唐的全部诉讼请求。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

“太缺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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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匣子、案件聚焦、网友评论等

编辑:大侠

审核:INN LU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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