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未在禁烟场所劝阻吸烟者,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被处罚。

行政处罚书显示,根据《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未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内的吸烟者予以劝阻,北京市东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对其处以警告,并罚款5000元。

企查查平台信息显示,北京王府井金街购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刘正钢,由王府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控股,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301号1-7层,该地址对应“王府井喜悦购物中心”。(信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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