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事、民事、天下事,事事关心!当南京博物院那篇几百字的通报摆在老冯眼前时,作为一个普通的有些骨气的老百姓,我这心里却像压了块石头似的。调查组跑了12个省,想必花了不少经费;问了上千人,想必占用了大量为社会做贡献的时间;调了数万份档案,想必利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倒是追回了《江南春》画卷,处理了或准备处理一批人。按说,这事该有个“圆满交代”了,咱文化不高就是个穷打工,正所谓无知者无畏,对通告可能理解的不透,读完全文,老冯反而觉得,那些最核心的问题,如同褪了色的古画,依然让我有点模糊不清?
责任,到底是谁的责任?
通报里,“违规”、“失管失察”、“领导责任”这样的词频频出现。一名保管员,就能轻易将25000元的标签改成2500元,得手后还能抹去记录,让一幅捐赠名画悄然“蒸发”近三十年。这仅仅是“管理混乱”四字可以概括的吗?这背后,制度虚设到了何种程度?监管的眼睛闭了多久?一句“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正在调查,公众需要等待多久,才能看到一个穿透迷雾、直达核心的司法结论?公众期待的不是“相关”,而是“具体”;不是“涉嫌”,而是“确凿”。
那些被省略的“某某”是谁?
全文里,“张某”、“王某”、“陈某某”、“陆某”……一串串代称,唯独没有徐某,那么徐院长的儿子到底有没有参与其中?他家的别墅是不是真?他家珍藏的古董是什么成份?为什么员工举报20年都没用?这些都像舞台上的模糊剪影。我们理解司法程序中对未定罪者的保护,但在一份面向公众、旨在“深刻教训”的通报中,这种彻底的匿名化,是否也无形中消解了问责的具体性与威慑力?它让一场本应清晰的责任追溯,蒙上了一层欲说还休的薄纱,老冯觉得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不应止步于“某”字之前。
真伪之辩,何以缺席?
整个事件最吊诡的起点,莫过于这幅画当年为何被调拨至文物商店“销售”,一个关键谜团始终未解:这幅《江南春》画卷,当年究竟被鉴定为何物?是真品,是仿作,还是“存疑”?那些鉴定专家到底是李逵还是李鬼?不同的鉴定结论,将直接决定后续一系列行为是“严重失职”还是“蓄意犯罪”。通报对此表述的不是很清楚,只谈“违规调拨”,避谈“为何能调”。这个被悬置的起点,让所有后续的“处理”都显得有些根基不稳。我们需要知道,击穿管理底线的,究竟是纯粹的贪婪,还是披着“学术失误”或“工作疏忽”外衣的更具隐蔽性的祸心?咱就是个平民百姓,文化不高,或许是没看懂。
流失的,仅仅是这五幅画吗?
庞增和先生捐赠的137件画作中,5幅经历了离奇“漂流”。那么,南博浩如烟海的馆藏中,在那些管理制度更为缺失的年代,是否还有其他捐赠品、乃至馆藏文物,以类似或更隐蔽的方式“转身”?联合举报信中提到的“万余件文物”情况,可能有所夸大,但公众的疑虑需要更透明的回应,大大方方的,明明白白的,省得让大家总是感觉缺点啥。一次专项调查的结束,不应成为关上历史账本大门的理由,它更应该成为一次全面审视、系统清理的契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也应是博物馆珍藏最好的守护神。
道歉之后,信任如何重建?
博物馆,本应是文明最庄严的信托,是社会公信力的基石,它接收的不仅是文物,更是无数捐赠者及其家族对文化的虔诚、对国家的信任。当“违规出售捐赠文物”这样的事情发生,碎裂的不仅是一件瓷瓶、一幅古画,更是那份弥足珍贵的社会信任。我认为对庞叔令先生及其家族,一句迟来的道歉远远不够,追索文物的艰辛历程,理应得到更诚恳的尊重与更透明的交代,如何从制度根源上杜绝此类事件,如何重塑捐赠者与公众的信心,是比处理几个人更艰巨、也更重要的课题。
南京博物院的这份通报与致歉,是一个开始,但绝不应是终点,它像一枚投入静水的石子,激起的涟漪应推动更深层的反思与变革。我们期待,所有的博物馆都能以此案为镜,照一照自己的库房管理与伦理操守;我们更期待,法律的追责能如水落石出般清晰,文物的命运能如日月之行般公开。
因为,那些沉默的文物,承载的不仅是艺术与历史,更是我们民族共同的记忆与尊严。守护它们,就是在守护我们文明的底线,这份守护,容不得半点含糊,更容不得一丝玷污。
平民老冯
有想法、有锋芒、讲真话的小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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