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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0日,《检察日报》第07版“明镜周刊·聚焦”报道《一场跨越检校的“接力护航”》。

一场跨越检校的“接力护航”

“老师说我还能继续读书的时候,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再次见到四川某大学学生刘某时,他脸上的局促已消散,眼中重燃起年轻人该有的光亮。作为检察长,我常思考:在法律威严之外,如何为年轻生命留一扇“回头门”,让司法既有力量又有温度,不让失足学子被轻易推向社会对立面?刘某盗窃案的办理,正是我们的答案。

2024年“五一”假期后,四川某大学发生一起宿舍盗窃案,大三学生刘某趁室友不在,盗走公共储物格内价值5500余元的动漫立牌、徽章等物品,并通过某二手平台将部分物品出售,共获利1800余元。案发后,他在老师陪同下主动向民警如实交代全部事实,未卖出的剩余物品也被悉数追回。

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后,我们面临的首要难题是部分被盗物品已灭失,无法进行价格鉴定,犯罪事实如何精准认定?若因证据瑕疵“一放了之”,既无法给被害人一个交代,也起不到警示作用;但若简单“一捕一诉”,这名刚成年的学生很可能被开除,人生轨迹或将彻底偏航。

我们决定从细节里找答案。办案团队仔细核对被害人购买记录,并梳理刘某的销赃订单,双向印证,最终锁定涉案价值,经审查认定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同时,我们注意到“老师陪同到案”这一细节,立刻联系辅导员核实情况,并要求侦查机关补充完善到案经过,最终依法认定其自首情节。考虑到刘某是高校在校生,成年未久、涉世不深,无违法犯罪记录,综合评估其社会危险性较小后,我们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在审查起诉阶段,我们主动启动背景调查,商请四川某大学出具刘某的在校表现材料。通过调取材料、询问其辅导员和同学得知,刘某平时待人礼貌、无违纪记录,此次犯罪系临时起意,主观恶性较小,具备良好的教育矫治空间。结合其自首、全额退赔获得谅解、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我们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院不起诉,学校会不会还是要开除我?”刘某的焦虑,我们早有预判。在依法对刘某作出不起诉决定后,我们立即启动“检校接力”,第一时间向该大学发函,详细解读相关规定,阐明“不起诉人员一般属于无犯罪记录人员”,并结合就业形势坦诚建议:“年轻人一时犯错,别让他用一辈子买单,应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学校认真研究后采纳了我们的建议,保留刘某学籍,作出留校察看处分。为帮助他真正卸下包袱,我们与学院辅导员共同“护航”:叮嘱学院保护其隐私,协调心理疏导。如今,刘某学业稳步提升,表现良好。

刘某的经历并非偶然。我们深知,要让更多“一时失足”的学子不迷途,必须织就一张既温暖又牢固的“防护网”。

这张网的第一道“防护栏”,是审慎批捕的精准评估。我们从不简单对涉案金额“一刀切”,而是结合学生年龄、成长经历、犯错动机与悔改态度,综合判断社会危险性,最大限度减少对有挽救空间的失足学子学业的冲击,为青春预留缓冲空间。

这张网的“暖心内核”,是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灵活适用。对于主观恶性较小、危害不大、真诚悔过并赔偿被害人损失的,我们主动了解其日常表现,将“人品底色”“悔改诚意”纳入考量,依法适用不起诉;对屡教不改、情节严重者,则坚决从严,守住法律底线。

让这张网真正“兜得住”,关键在于检校协同的紧密配合。我们与辖区高校建立了常态化沟通机制,与案件办理同步开展协同工作;在作出不起诉决定后,第一时间向学校释明法律规定,建议审慎适用开除等处分;案结后联合辅导员持续跟踪回访,帮助学生疏导情绪、融入集体。

如今,这张青春“防护网”已接住了许多像刘某一样的学子,他们吸取教训重新回到校园,向着目标奋进。正如应勇检察长强调的,司法不是冷冰冰的,应该是有温度的司法、有力量的司法、法理情统一的司法。未来,我们将继续与高校携手,把这张“防护网”织得更密、更暖。

(作者系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