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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消防

【火情一】

2026年1月28日18时45分,兴宁市兴南大道一处民房发生一起普通住宅火灾。经消防部门及时处置,火灾于19时33分被扑灭,19时35分警情处置完毕,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多层钢结构民房,过火面积约 15 平方米,起火物工地专用的冲击钻蓄电池起火原因蓄电池电气故障(热失控)及过度充电,直接经济损失1500元。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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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情二】

2026年1月28日15时00分,兴宁市中山东路南街一处民房二楼发生火灾。经消防部门快速处置,火灾于15时31分被扑灭,15时41分警情处置完毕,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起火建筑为多层钢结构民房,过火面积约5平方米,起火物床铺起火原因外来飞火,直接经济损失600元。

目前,相关部门已对火灾原因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进一步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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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警示教育

Traffic Safety Day

为及时吸取这两起火灾事故教训,兴宁大队针对涉事住宅周边住户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分析了电气故障、外来飞火引发火灾的原因及危害,叮嘱居民以案为鉴,定期排查家中用火用电隐患,切勿在房内违规存放易燃物品,规范日常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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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居住类场所火灾

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至关重要

家庭防火务必做好“三清三关”

什么是“三清三关”?

下面这份安全提示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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