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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结束的12月8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兜牢民生底线”这句掷地有声的话,就像冬日里的一缕暖阳,照进了全国大约1.5亿退休老人的心坎里,实实在在地给大家吃了一颗定心丸。不过,欢喜归欢喜,一个老问题也随之再次浮出水面,牵动着许多人的神经:那就是企业退休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咱们平常习惯简称为“企退”和“事退”)之间的养老金差距。

这个存在已久的差别,能不能用一种“快刀斩乱麻”的方式来解决呢?比如,让企退人员的养老金大幅上涨6%,而事退人员的只是微调1%,用这种悬殊的“双轨涨幅”来迅速拉平差距?这个想法听起来很解气,很直接,但它真的可行吗?让我们抛开情绪,冷静下来细细琢磨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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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欢喜之余,争论也来了

这些年,养老金确实每年都在调整,这是好事。但细心的朋友会发现,虽然国家公布了一个整体的涨幅,可具体到每个人头上,拿到手增加的钱却不一样。这背后其实有一套运行了好几年的调整机制,从2016年就开始用了,叫做“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三结合。简单说,就是一部分钱大家加得一样多(定额),一部分和你自己原来养老金高低、交了多久社保挂钩(挂钩),还有一部分会特别照顾高龄老人或者艰苦地区的退休人员(倾斜)。

这个办法从大面上看,是在努力“提低”,也就是让原本养老金较低的人多补一些。可是啊,政策是宏观的,感受却是微观的。当一位在企业辛辛苦苦干了30年的老师傅,发现自己调整后的养老金,还是比当年一起毕业、进了机关单位的老同学差上一截时,心里难免会嘀咕:这公平吗?正是这种实实在在的落差感,让“让企退多涨、事退少涨”这种听起来简单又解渴的想法,在大家茶余饭后的讨论里越来越有市场。感觉上,这似乎是最直截了当的“提低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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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双轨涨幅”这个方案却有着难以逾越的硬伤

然而,想法痛快归痛快,真要落到制度层面上,“双轨涨幅”这个方案却有着几处难以逾越的硬伤。咱们必须首先明确一点,“提低限高”、努力缩小不合理的待遇差距,这不仅是老百姓的普遍愿望,也是国家政策清晰的方向,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方向正确,不代表路径可以简单粗暴。

现在很多人把“企退”和“事退”这两个群体想象得太简单、太同质化了。给庞大的人群贴上一个简单的标签,然后进行一刀切式的对待,这种思维本身就很粗糙。现实情况要复杂得多。在企业退休人员这个大家庭里,情况千差万别:有从实力雄厚的大型央企、效益好的国企退休的,他们本身的养老金基数可能并不低;也有从经营困难、甚至已经破产的企业退休的,养老金水平确实捉襟见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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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在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中,差异也同样显著:一个在西部偏远山区教了一辈子书、工龄很长但养老金水平不高的乡镇教师,和一个在东部发达省份省直机关工作、工龄相近的干部,他们的实际情况和需求能一样吗?他们都顶着“事退”的帽子,但能用同一个涨幅标准去衡量吗?显然不能。如果用“身份”这个单一的尺子,取代了“缴费贡献”和“实际保障需求”这些更细致的考量,那很可能在试图解决一个老问题的同时,制造出许多新的不公,伤及群体中那些本就待遇不高的无辜者。

无论在岗位上贡献多少、创造多大价值,最终的养老保障高度依赖于单位的“性质”。这无形中可能会打击那些高技能、高素质人才投身企业、尤其是竞争性领域企业的积极性。从长远看,不利于人才的优化配置和社会活力的激发。同时,这种剧烈的、基于身份的调整,也会给养老保险基金本身带来难以预测的压力和风险。养老金的调整,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的是精密的测算和稳健的步伐,而非一时痛快的“猛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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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差距的根源,不在涨幅,在“底子”

要真正理解养老金的差距,光盯着每年的涨幅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穿透“涨幅”这个表象,看到更根本的“底子”问题。今天的差距,主要不是一年两年的调整造成的,而是历史缴费、制度转轨等多重因素在几十年时间里慢慢累积起来的“本金”差异。这就好比两个人一起存钱,一个人从很早就开始定期存入,基数大;另一个可能起步晚,或者中间断过,基数自然就小。养老金也是类似的道理。

第一,历史缴费的“实”与“虚”。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许多企业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缴费基数可能并没有完全按照实际工资足额缴纳。这就导致个人账户积累和企业统筹部分都相对薄弱。反观机关事业单位,在改革之前虽然没有实际缴费,但工作年限都被计算为“视同缴费年限”。

在最终计算养老金的时候,这部分年限往往能享受到比企业实际缴费更优厚的计算系数,这直接拉高了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数。简单来说,就是过去那些年的“工龄”在计算时更值钱。这是之前留下的问题,不是单靠现在的调整就能立刻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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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制度并轨的“过渡性”设计。

2014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正式启动,为了确保平稳过渡,特别设立了“过渡性养老金”。对于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中人”来说,这笔待遇是他们养老金里非常重要的一部分,而且计算方式相对优厚。这也在客观上使得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起点更高。所以,当我们讨论“涨幅”时,实际上是在两个不同的“本金”基数上做乘法。

假设一位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基数是每月3000元,另一位机关事业单位的是6000元。就算给前者涨6%,增加180元;给后者只涨1%,增加60元。看起来前者的涨幅高得多,但绝对增加额却只是后者的三倍,而两者的基数差距依然巨大。如果反过来,为了让绝对额拉平而大幅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涨幅、大幅压缩机关事业单位的涨幅,又会引发新的不公平感,甚至可能动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基本激励原则。

试图只用一年的“涨幅差”来弥补几十年形成的“本金差”,实在是有点天真了。这就像想用一杯水去浇灭一场积累了多年的大火,不仅效果有限,还可能带来意想不到的副作用。比如,如果突然大幅向一方倾斜,可能会影响在职人员的缴费积极性,大家会觉得反正以后会“找平”,现在何必多缴?长此以往,整个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都会受到威胁。再者,这种简单粗暴的做法也可能引发新的社会矛盾,破坏不同群体之间的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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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国家选择的是一条什么样的路呢?

是一条更为复杂、但也更加负责任的路径。通过“定额保公平、挂钩显激励、倾斜送温暖”这套精密的组合拳,在坚定不移地“提低”的同时,温和有序地“限高”,并且始终牢牢守住“多缴多得、长缴多得”这条生命线。

定额调整部分,每个人加一样的钱,这体现了公平,保证所有人都能分享发展成果。挂钩调整部分,与个人缴费年限和养老金水平挂钩,缴费时间越长、原来领得越多,这部分增加得也越多,这体现了激励,鼓励大家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适当倾斜部分,则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的额外关怀,体现了制度的温度。这三者结合起来,既照顾了公平,又兼顾了效率,还表达了关爱。

总的来说,养老金的调整不是一个简单的数学题,而是一个涉及历史、现实、公平、效率以及制度可持续性的复杂系统工程。它需要的是耐心、智慧和全局观,而不是一时冲动的“猛药”。国家的做法,更像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中医,不追求立竿见影,而是通过综合调理,慢慢疏通脉络,增强整个机体的健康与平衡。对于我们普通人来说,或许更需要的是理解这份复杂背后的良苦用心,并在各自的岗位上,为这个系统的健康运行尽一份力。毕竟,一个稳固而公平的养老保障体系,是我们每个人晚年安心生活的根本依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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