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守护文明记忆,保障文物和游客游览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黑龙江省文物管理条例》《文物保护单位执法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春节来临之际,绥芬河市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绥芬河市文物保护中心,对市域内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开展了文物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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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行动覆盖六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十四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现全面细致的文物执法巡查和安全检查。主要巡查是否存在擅自在文物保护单位两线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以及刻画、涂污或者损毁文物等违法行为;检查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用火、用电是否安全合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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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本次文物执法巡查与安全检查,进一步提升了文物保护单位产权人和使用人的文物保护意识,让广大群众共同认识到保护文物安全,就是保存历史!

(图文来源于“绥芬河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侵删)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文物平安立场

文物平安投稿:wenwupingan@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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