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民政厅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民生保障核心职能,系统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着力构建覆盖全面、城乡统筹、分层分类、综合高效的社会救助政策体系,切实兜住兜准兜牢基本民生底线。截至12月底,全省共有农村低保对象27.8万人,城市低保对象8.07万人,特困供养对象1.96万人,低保边缘家庭18.47万人,刚性支出困难家庭0.99万人,实施临时救助12.8万人次,全年净新增低保、特困供养对象9719人,累计支出各类救助金30亿元。
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全面落实低保及特困审核确认办法等制度措施,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低收入人口认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青海省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办法》等政策文件,细化低收入人口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条件,优化临时救助制度,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兜底保障能力持续增强。
二是建立标准调整机制。联合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正式建立城乡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39元/月、132元/年,达到739元/月、5808元/年,进一步增强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制度的科学性、规范性、可持续性。低保标准的基础参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有效牵引特困人员供养、孤儿保障等相关救助标准实现联动、梯次调整,整体保障水平协同提高。
三是精准主动预警监测。出台《青海省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和数据管理利用办法》,依托省级社会救助大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多部门数据共享比对机制,通过设置因病、因学、因失业等预警指标,实现对潜在困难群体的风险预警和主动发现。截至2025年12月底,指导基层摸排37.92万人次,及时将符合条件的5.84万困难群众纳入低保范围,风险预防能力有效提升。
四是深化救助服务改革。优化急难型临时救助程序,明确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等群众,可简化流程、先行救助,并取消急难情况下的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确保救急解难“零延误”。深化“互联网+救助”服务模式,推动审核审批全程网办,现有在册救助保障对象申请临时救助的,审核时间从7个工作日压缩至48小时。同时,积极发展“物质+服务”综合救助,引入专业力量为困难群众提供探访照料、资源链接等服务,救助的温情与实效同步增强。
下一步,省民政厅将持续在政策落实上用力、在机制创新上用心、在服务提升上用情,以更完善的制度织密保障网络,以更科学的标准兜牢民生底线,以更智能的监测推动救助扩面,以更精准的服务提升帮扶实效,坚决守护好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让民生安全网更牢靠、更温暖、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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