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掌上六安】

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司法权威,2月10日,六安中院依法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二审案件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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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上诉人在法院作出民事生效判决后,执行期间,使用其家人的银行卡收取钱款,未如实向执行法院申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一审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二审期间上诉人积极履行案涉民事判决的给付义务,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表示认罪认罚,二审综合考虑全案事实和情节对其改判适用缓刑。

为发挥庭审的警示教育作用,市中院组织部分被司法拘留的失信被执行人到庭旁听,并当庭开展法治教育。审判长义正辞严地表示,法院生效裁判具有强制执行力,对抗执行必将付出沉重代价,但法律并非不近人情,确有履行困难的,可主动向法院报告,与申请执行人沟通,绝不能消极逃避、恶意对抗。直观的庭审流程、严肃的刑事判决、真切的认罪悔罪,让在场被执行人深受教育、产生震慑。

此次组织被执行人旁听宣判,是法院以审促执、以打促履的有力举措,既彰显了法院打击失信行为、破解执行难的坚定决心,也向全社会释放“拒执必究、违法必惩”的强烈信号。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推动集中打击拒执专项行动,以“零容忍”的态度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

来源:六安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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