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对高品质教育需求持续增加,河东区初中学位资源日趋紧张。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增强区域教育资源布局规划的科学性和预见性,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河东区教育局决定在现有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适用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二、具体内容

(一)条件调整

1.本通知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房产的家庭,其适龄学生仍可正常申请。

2.本通知实施后取得河东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3.上述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二)时间调整

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其登记时间调整为每年5月。

(三)安置办法

1.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东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

2.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三、其他事项

本通知自2026年3月2日起实施,解释权归河东区教育局。若天津市及河东区就学政策有重大调整,以当年政策为准。

咨询电话:022-84110241

河东区教育局

2026年2月11日

天津市河东区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政策问答

1.此政策涉及哪些人群?

答:此政策实施范围为2026年秋季学期起,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

2.此政策主要有哪些内容?

答: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二是调整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登记时间;三是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安置办法。

3.此政策从什么时间开始实施?

答:此政策自2026年3月2日起实施。

4.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条件有哪些调整?

答:2026年3月2日(含)后取得河东区房产的家庭,须持有房产满三年方可提出申请,持有房产满三年时间截至入(转)学当年的8月31日。

5.此政策涉及的房产及持有时间如何界定?

答:房产是指存量房屋(二手房),新建商品房(一手房)不受影响。私产房屋须持有全部产权,持有时间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签章日期为准,公有住房持有时间以取得公有住宅房屋租赁合同的签章日期为准。

6.购房者所购买的二手房正在交易中,如何认定房产?

答:2026年3月2日(不含)前,已签订《天津市存量房买卖协议》,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7.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房产的家庭是否受到影响?

答:此政策实施前已持有河东区房产的家庭不受持有满三年的限制。

8.何时可申请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

答: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时间为每年秋季学期,登记时间为每年5月。

9.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及转学学生如何安置?

答:河东区初中回户籍地升学学生在河东区小学毕业生派位录取后,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计划的学校。转学学生统筹安置在全区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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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辑 | 程婷

来源 | 天津河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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