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刚毕业
准备入职时才发现
自己在读期间竟然在6家公司交过社保
这是怎么一回事?
2022年秋天,董女士博士毕业后来到浙江工作,准备进入一所高校从事博士后研究。在办理入职手续时,意外发现自己的社保缴费记录异常,无法正常入职。查询后发现,2021年至2023年她在博士在读期间,名下竟有六家浙江省内不同城市的建筑公司为其缴纳社保的缴费记录,而她从未在这些公司工作过。这一异常记录导致她失去应届毕业生资格,考公、人才补贴等切身利益也受到直接影响。
董女士通过各种渠道维权未果,最终选择起诉其中一家建筑公司。在咨询法律援助时,律师察觉异常,将线索移交至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介入调查后,揭开了建筑行业盗用个人信息办理资质的内幕:许多小微企业为满足项目资质所需的持证技工人员配置,通过中介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短暂缴纳社保以应付审批,资质到手后便停止缴费。
调查发现,董女士的信息不仅被六家建筑公司盗用参保,还被违规办理了中级木工证。违法中介手中还掌握着一份37人的信息名单,包含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详细信息,这些信息被反复转卖给有资质升级需求的建筑公司。
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发现,该建筑公司通过一名叫孙某的中介花费9000余元购买了37名“技工”的个人信息。并从孙某的住所搜查出七十多本技工证和三十多本身份证件,董女士的身份证件也在其中。孙某的上家寇某长期在火车站等地捡拾他人遗失的身份证进行贩卖,董女士的身份证正是2017年遗失后被非法获取的。
孙某勾结培训学校代理,盗用他人信息违规考取真实技工证,或找他人私刻印章制作假证,将“人证合一”的资料打包出售给建筑公司非法牟利。
2024年9月,法院一审判决孙某因买卖身份证件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并处罚金6万元;寇某因买卖身份证件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两万元;贺某因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
刑事追责后,检察机关启动民事支持起诉程序,帮助她向涉事建筑公司索赔约三四万元,同时协调省人社厅、住建厅清除了异常社保记录,恢复了她的应届毕业生身份。如今,董女士已顺利入职江苏某高校。
本案暴露出的问题并非个例。检察机关根据此案研发了建筑领域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类案监督模型,通过对比建筑公司资质提升时间与社保缴费、技工证注册信息,自动排查可疑线索,该模型已在绍兴全市推广。对于公民如何防范个人信息泄露,建议在遗失身份证后立即向公安机关挂失并保存好回执,必要时可在报纸上公开声明。同时,可在个税、学信网等重要信息系统中启用双重验证,定期通过社会平台核查自己是否被冒用为企业法定代表人。
公民的个人信息绝不是可以随意买卖的商品,就业数据与社保缴纳更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建筑行业资质审查若流于形式,将给工程质量和公共安全埋下隐患。人社、住建等部门需加强信息共享与协同监管,严格核查技术人员身份、社保及职业资格,同时完善社保缴纳管理机制,提升对异常缴费的智能识别能力,从源头打击个人信息盗用的灰色产业链,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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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辑:小机灵儿
责任编辑:林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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