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盼着她聪明,是因为照顾痴傻的她……实在太累了。”
傅闻礼的声音从书房的门缝里渗出来,像细密的冰针,一根根扎进宋明善的耳膜。
她僵在门外,指尖陷进礼物盒的丝带里。
“她每聪明一点,我就能轻松一点。”
短暂的沉默后,屋内的声音才再次响起:
“但现在我要结婚了,我也想有自己的人生。”
丝带在她掌心彻底变形。
一小时前,她还在研究院的白色走廊里,听研究员笑着对她说:
“宋小姐,再坚持服用三次,脑部淤血就能完全清除。您就能成为正常人了。”
正常人。
这个词烫得她眼眶瞬间红了。
她几乎是跑着来的,怀里紧紧抱着用试药佣金买的礼物。
一条深蓝色领带,和他父亲遗照里系着的那条,几乎一模一样。
可现在,这盒子在她手里沉得像块冰。
书房里,傅闻礼的副手周叔声音发颤:
“为什么突然叫停特效药的三期实验?这药我们研发了七年!”
打火机“啪嗒”一声。
宋明善透过门缝,看见傅闻礼背对着门,指尖夹着的烟升起薄雾:
“我赌不起。赌不起她变聪明后,会不会以恩情要挟,会不会不满我的婚事,会不会又把我的人生搅得一团糟。”
“反正她这样过了二十年,再多几十年……也没什么区别。”
“咚。”
礼物盒从她手中滑落。
她没有捡,转身下了楼。
走廊灯忽明忽暗,脑子里嗡嗡作响,却清晰地闪过无数碎片——
十四岁冬夜,小混混堵在巷口笑她是“傅闻礼养的傻子”。
傅闻礼冲过来护住她,砖头砸在他背上,血浸透白衬衫,他还回头冲她笑:
“善善别怕。”
十九岁夏夜,他创业最艰难的时候,连续三天没合眼,却还攥着给她热牛奶的杯子,在厨房里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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