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年纳福 沂蒙有礼2026年临沂市消费券惠民活动公告
为深入贯彻国家、省扩大内需战略部署,落实市委市政府提振消费、惠民利民工作要求,进一步激发汽车、餐饮、零售等消费市场活力,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马年纳福 沂蒙有礼”2026年临沂市消费券惠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范围
自2026年2月11日(含当日,下同)至3月31日在临沂市内开展。活动补贴总额有限,将按照申领人成功提交完整申请材料的先后顺序实行“先到先得”,额度用完或活动截止即结束。
二、补贴对象与车辆要求
(一)补贴对象
活动期间,在临沂市内注册登记的汽车销售企业购买新乘用车并完成注册登记的个人首购消费者(申领人购车前本人名下无登记过的乘用车记录)。补贴申领人、新车销售发票购买方、新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有人须为同一人。
(二)车辆要求
1.新购车辆类型: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乘用车)。
2.购置时限:活动期间在临沂市内开具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重开或换开发票不予审核通过。
3.新车登记要求:不限制车辆注册登记地,购新后及时完成注册登记并取得《机动车登记证书》。
4.资格限制:同一车辆(以车辆识别代号VIN码为准)不得重复申报本活动及国家、省、市其他汽车消费补贴政策,已申领上述任一种类型补贴的,视为自动放弃申领其他类型补贴。
三、补贴标准
按新购车辆《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分三档发放消费券,每名符合资格的消费者限享受一次补贴:
第一档:购车价10万元(不含)以下,发放1000元消费券;
第二档:购车价10万元(含)-20万元(不含),发放1500元消费券;
第三档:购车价20万元(含)以上,发放2000元消费券。
四、申领与使用全流程
(一)申领渠道
消费者通过建行生活APP首页“本地优惠”专区,进入“2026年临沂市消费券”活动入口在线申报,根据提示填写或上传相关信息。
(二)申报材料
1.录入申领人本人身份信息及手机号码,并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或扫描件等。
2.录入发票信息,上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电子发票或纸质版发票“发票联”),首次开具且日期在活动期内。
3.录入车辆信息,上传《机动车登记证书》(第1页和第2页)原件照片或扫描件等。
(三)审核与公示
审核分为系统初审、第三方机构复审,审核顺序以材料提交时间为准。审核通过名单将在“建行生活”平台和“临沂商务”微信公众号公示。拟申请补贴的个人消费者,首次提交申请或审核不通过需补正信息的,应最晚于2026年4月10日前完成申请提交或信息补正,逾期未提交或未补证的,视为自动放弃补贴申领资格。
(四)消费券使用规则
1.发放方式:公示无异议后,消费券自动存入申请人“建行生活”APP优惠券账户。
2.有效期:自发放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有效,逾期自动作废,不予补发。
3.使用范围:限在临沂市内核销商户名单内线下消费核销,消费券核销商户名单另行公告。
4.抵扣门槛和叠加规则:消费券面额以50元为单位,单笔消费实际支付金额满50.01元即可自动抵扣。消费券可叠加使用,同时可与商户自身优惠折扣叠加享受。
5.退款规则:使用消费券的订单发生全额退款时,消费券将退回用户账户,有效期内可再次使用。若发生部分退款或订单退款时消费券已过期,则消费券不予退还。
五、监督管理
(一)申领人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骗取财政补贴的,将取消机动车所有人补贴资格,追缴补贴资金,依法追究责任。
(二)汽车销售企业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协助机动车所有人骗取财政补贴。如有上述行为,将取消所涉车辆申报补贴资格及相应企业参与活动资格,纳入活动黑名单。
(三)参与活动的消费券核销商家应依法经营、诚信经营,按规定要求开具发票,严禁通过多开、虚开、伪造销售发票或其他手段骗取财政补贴。对刷单套现的商户和用户,将依法追究责任。
(四)活动期间,市商务局、合作平台将实时监测补贴活动情况,对于因恶意套取财政补贴等非法因素造成活动补贴申领异常增长、财政资金面临较大损失风险时有权提前终止活动。
(五)活动开展期间如遇国家、省出台或修订促进汽车消费其他政策,按照国家、省政策要求进行调整。
(六)本次活动提供政策咨询服务。市商务局负责解答政策相关疑问,咨询热线:0539-8318561。“建行生活”APP客服提供平台操作咨询服务,咨询热线:0539-8055322,8600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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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沂商务
编辑:郑倩 二审:陈冉 三审:孙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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