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滚动播报

(来源:新华日报)

□ 黄凡榕

党性教育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主题,既离不开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也需要实践活动实现检验与深化。志愿服务以其鲜明的实践性、利他性特质,搭建起理论认知与现实行动的桥梁,成为“行走的思政课堂”,为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注入鲜活动力。推动二者深度融合,既可以拓宽党性教育的渠道,又可以拓展志愿服务的政治内涵,既是对新时代党建工作规律的把握,也是培育合格青年党员的重要路径。

志愿服务与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的内在契合性

精神内核:利他本质与党的宗旨相呼应。志愿服务是指不以获得报酬为目的,自愿奉献时间和智力、体力、技能等,帮助他人、服务社会的公益行为,其利他属性尤为鲜明。这与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自己特殊的利益”的政治品格、“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高度契合。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正是将抽象的党性要求转化为具体助人行动的生动实践,在奉献社会、服务他人中践行党的根本宗旨。

实践路径:知行合一与党性锤炼相契合。党性教育的成效取决于理论学习深度与实践转化力度,“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这一认识规律,决定了党性教育必须遵循“从实践中来、到实践中去”的逻辑路径。志愿服务可以将大学生党性教育从课堂延伸到社会生活场景。在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应急救援等志愿实践中,大学生党员需直面群众需求、解决现实问题,形成“理论—实践—再理论—再实践”的闭环,这正是党性锤炼的核心路径。相较于传统教育模式,志愿服务更强调“做中学、学中做”,可以助力大学生党员将党性原则转化为行为准则,实现理论武装与实践淬炼的有机统一,与党性教育“知行合一”的内在要求高度契合。

价值导向:个人价值与社会进步相统一。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应体现人的自由自觉性。志愿服务中的智力劳动、体力劳动或技能劳动与束缚的、压迫的异化劳动有本质区别,可以使人在劳动的过程中产生满足感、成就感,从而实现自我价值的提升和精神世界的丰富。志愿服务将自我价值与社会需求紧密衔接,既凸显劳动的本质属性,又实现价值的双向奔赴,让大学生党员在服务国家战略、推动社会进步中找到自身定位。可以说,志愿服务在某种意义上体现了劳动的解放,而劳动解放是实现人的解放的前提与基础。这一逻辑,与中国共产党所强调的“现代化的本质是人的现代化,最终目标是实现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一根本目标高度契合、内在相通。

志愿服务融入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的实践路径

构建一体化党性教育实践阵地。阵地建设需打破校内外资源壁垒。在校内,以党组织为核心,联动共青团将志愿服务纳入党员教育计划。要结合专业特色打造诸如“助学支教队”“健康义诊团”“科技助老团”等品牌项目,让大学生党员在发挥专业优势中提升服务质效,增强党性实践的针对性。在校外,深化与地方政府、社区、公益组织的合作,共建党员教育及志愿服务双实践基地,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社区党群服务中心、乡村振兴重点村等设立“党员志愿服务岗”,提供稳定实践载体;对接国家重大战略,组织大学生党员参与基层治理、应急处突等任务,让其在服务大局中锤炼党性。同时,搭建数字化管理平台,实现需求发布、人员匹配、服务记录、成效评估全流程线上管理,打破时空限制,提升平台使用效率。

激活组织优势与朋辈带动效能。强化党组织引领作用,将志愿服务纳入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中,明确党员参与责任和义务,形成“党支部牵头、党员带头、群众参与”的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员志愿服务骨干培养机制,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提升骨干组织协调能力与服务水平,使其成为志愿服务的组织者、推动者、引领者,通过分享志愿故事、传授服务技能、带领参与实践等方式,影响带动更多党员,形成“先进带后进、整体共提升”的良好氛围;及时宣传先进典型,讲好志愿故事,树立可学可做的标杆,激发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内生动力。

健全评价与激励体系。制度建设是确保二者融合常态化、长效化的根本保障。应将志愿服务纳入大学生党员考核评价体系,围绕参与时长、服务质量、群众评价、党性表现等方面制定考核标准,考核结果与党员评优评先、预备党员转正、干部选拔直接挂钩,坚持量化指标与质性评价相结合,避免形式主义,确保评价客观公正。完善管理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登记制度,详细记录党员服务时间、内容、成效等信息,成立由党组织牵头、师生代表参与的监督小组,全程监督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实施定期核查。加强过程指导,通过岗前培训、中期督导、后期总结等方式,提升大学生党员的服务能力与责任意识,确保志愿服务取得实效。

志愿服务与大学生党员党性教育的融合需始终坚守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以志愿服务的实践属性激活党性教育的生命力,以党性教育的价值引领提升志愿服务的境界。通过构建平台体系、强化示范引领、健全制度保障,使大学生党员在志愿服务中锤炼党性、增长才干,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青春力量。

(作者单位:南京师范大学;本文系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互联网+’背景下高校学生党员后续教育机制探析”〈2024SJSZ009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