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中央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会同中央纪委办公厅对3起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问题进行通报。作风顽疾为何屡禁不止?其根源在于政绩观的错位、责任心的缺失,用轰轰烈烈的形式代替了扎扎实实的落实。

形式主义的表现主要是知行不一、不求实效,文山会海、花拳绣腿,贪图虚名、弄虚作假。在近年通报的典型案例中,有的脱离实际下达指标,层层加码摊派任务,对虚假数据失察失管;有的考核指标体系庞杂,频繁进行排名通报,过度依赖痕迹管理增加基层负担;有的以案例评选等方式开展各类评比评奖活动,方法简单甚至收取相关费用,增加基层负担。这些问题既占用基层干部大量时间、耗费大量精力,又助长了形式主义,不仅浪费有限资源,延误了各项工作,还疏远了人民群众,败坏了党风政风。同时,也反映出形式主义在一些地方和部门表现仍然突出,且具有顽固性、长期性、复杂性。

基层工作千头万绪。只有力戒形式主义,不定不切实际的目标,不做“只留痕不留绩”的事,才能让基层把更多时间用在抓工作落实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为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定向领航。2019年在甘肃考察时强调“做好为基层减负的工作,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2020年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提出“要通过清晰的制度导向,把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桎梏、‘套路’中解脱出来”;2023年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实现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的大敌,是党内的一个顽瘴痼疾”。

整治形式主义,不仅要从思想上肃毒除弊,而且要从制度上筑牢堤坝,扫除其滋生蔓延的土壤。2020年《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印发,提出8方面要求,给广大基层干部吃下“定心丸”。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纳入处分范围。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要求,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2024年《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印发,首次以党内法规形式制定出台为基层减负的制度规范,明确了7方面21条具体规定,推动整治工作在制度轨道上规范化运行。2025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作出专门规定,明确“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的制度体系,为基层减负走向常态化、长效化提供了保障。

在实践中,地方靶向施治,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的成效显著。比如,各地分批次建立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通过“三张清单”明晰权责边界,目前全国3.8万个乡镇(街道)已完成履职事项清单编制,为县乡调剂增加1.52万个编制,“减上补下”力度持续加大,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向乡镇(街道)、村(社区)下发的报表精简57.2%。一系列实招硬招破形式主义之弊、减基层负担之重,为基层治理赋能增效。

但还要清醒认识到,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是一项长期工作。减负之艰,在于形式主义的顽固性;纠风之难,难在防止反弹。这样的问题消失了,那样的问题又会出现。比如,随着互联网不断发展,数字化系统被引入基层工作,本意是依靠技术手段为基层赋能,但实际工作中,一些苗头性问题却潜滋暗长,数字化与纸质化并行、数据壁垒导致多头填报、各业务线彼此“孤立”等现象,滋生了“指尖上的形式主义”,成为基层负担的新来源。因此,对形式主义隐形变异新动向要时刻防范,紧盯薄弱环节,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

“十五五”规划建议提出,深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以过硬的作风保驾护航。为基层减负需抓常抓长、务求实效,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为“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障。

一方面,要减负不减责,压实主体责任。形式主义反映的是作风问题,作风问题根本上是党性问题。要从党性觉悟上找根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完善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健全科学的考核评价体系、奖惩制度,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把精力用在推动政策落实、解决百姓急难愁盼上。另一方面,要减量不减质,提升能力建设。规范健全基层权责清单,厘清乡镇(街道)和村(社区)组织的工作职责,深化基层治理改革,为“壮马聚力”提供必要的人、财、物、权等保障。提升现代化治理水平,推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赋能,同时也要警惕顽疾变异,防止新的形式主义加重基层负担。(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谢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