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一回跟男朋友住一起,我以为自己准备好了。
结果第一个礼拜,我每天都在“这人怎么这样”和“算了还挺可爱”之间反复横跳。
先说早晨。以前约会他来接我,永远是洗好头刮好胡子,清清爽爽站门口。同居之后才知道,他那个人形立牌形象,是限时皮肤的。
现在早上睁开眼,旁边躺着个头发像鸡窝、眼睛还睁不开的生物,嘴里嘟囔“再睡五分钟”,然后翻身把被子卷走三分之二。
说好的晨光里给我做早餐呢?倒是做了,煎蛋黑得我妈看了都要问一句“你们在家炼药?”
我问你这能吃吗,他特认真地回:“这叫焦香风味,你不懂。”
行,你帅你说得对。
还有,男生对“整洁”的定义真的很迷。他可以把厨房收拾得一尘不染,但脱下来的袜子就扔在沙发扶手上,离脏衣篮不到一米。
我问他这步操作是有什么讲究吗?他说:“先放这儿,攒一攒。”
攒什么?攒功德吗?
但好笑的是,这人只要发现我看他袜子,立刻弹射起身,一边收一边假装无事发生:“我就是考验一下你的容忍度。”
戏是真的多。
以前总觉得谈恋爱要有仪式感,要有惊喜,要浪漫。同居以后发现,浪漫是很贵的,但好笑是免费的。
他打游戏连跪,气得把键盘一推,三分钟后自己默默捡回来。我说你不是不玩了吗,他说:“它都道歉了。”
谁道歉了?键盘吗?
就这种时刻,你本来想翻白眼,结果忍不住笑。一笑了,气就消了。
我以前挺轴的,什么东西都想要“标准答案”。但跟他住一起之后发现,日子哪有什么标准答案,只有“要不要继续一起傻”。
他不完美。我也是。
我们都带着一身小毛病,挤在同一个屋檐底下。他忘关灯,我挤牙膏从中间挤,谁也不比谁强。
但很奇怪,这些事放在以前都是雷点,现在只觉得——算了,人无完人,我的袜子也经常两只不成对。
可能这就是同居的意义吧。不是找一个完美的人,是找一个让你愿意放松标准的人。
不用端着,不用演,早上鸡窝头对鸡窝头,谁也不嫌弃谁。
以前觉得爱是轰轰烈烈,现在觉得,爱是凌晨三点他睡迷糊了还顺手把我捞回去,是一边嫌弃对方懒一边给他带夜宵,是把一地鸡毛过出点笑声来。
不用什么神仙剧情。
鸡飞狗跳,但有人陪你跳,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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