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戊戌变法是中国近代史上一次重要的体制性的改革的重要尝试。也是自洋务运动以来,又一次推动现代化的尝试。

1898年6月11日至9月21日,中国近代史上一场以“救亡图存、变法自强”为旗帜的制度性改革运动——戊戌变法,在清廷中枢悄然启动,又骤然终结。

这场历时仅103天的变革,史上也称为〝百日维新”。虽然它如流星划过晚清沉滞的夜空,却以其思想深度、改革广度与历史张力,成为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可绕过的结构性节点。

它既非孤立事件,亦非单纯政策调整,而是一场由知识精英推动、皇权背书、官僚体系抵制、列强环伺背景下的系统性制度重构实验。当然,这种激进的改革,正像中国历史上的很多改革一样,没有逃脱失败的命运。

深入剖析戊戌变法其过程脉络、失败机理与历史启示,不仅关乎对晚清政治生态的准确把握,更对理解中国百年制度转型的内在逻辑具有深刻镜鉴意义。

一、变法进程:从顶层设计到基层震荡的三阶段演进

戊戌变法并非突发奇想,而是甲午战败后民族危机深化与维新思潮积淀的必然产物。1895年《马关条约》签订,举国震动。康有为、梁启超等士人痛感“四万万人齐下泪,天涯何处是神州”,遂以公车上书为起点,构建起以“托古改制”为话语策略、以君主立宪为终极指向的思想动员体系。

至1898年春,光绪帝在翁同龢、张荫桓等帝党官员支持下,决意推行新政,变法进入实践轨道。其全过程可清晰划分为三个递进阶段:

第一阶段(6月11日—7月中旬):纲领确立与制度破冰。

6月11日,光绪帝颁布《明定国是诏》,正式宣告变法启动,明确“以圣贤义理之学植其根本,兼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确立“变法自强”的国家意志。

诏书发布后,新政措施密集出台:裁撤詹事府、通政司、光禄寺等冗署,精简中央机构;废除八股取士,改试策论,增设经济特科,打破科举僵化格局;谕令各省督抚兴办新式学堂,京师设立大学堂(今北京大学前身),开启教育近代化先河。

此阶段重在破除旧制桎梏,释放制度更新信号,具有鲜明的象征性与导向性。

第二阶段(7月下旬—8月底):权力重组与人事激荡。

随着改革深入,触及官僚集团核心利益,矛盾迅速升级。当时的清政府有两大利益集团,一个是以慈禧太后为首的后党。另一个是以光绪皇帝为主的帝党。这种最高权力的二元结构导致了矛盾的升级。

光绪帝试图突破慈禧太后设定的“军机处—总理衙门”双轨权力结构,于7月20日罢免礼部六堂官(尚书、侍郎共六人),震动朝野;8月2日,任命谭嗣同、刘光第、杨锐、林旭为军机章京,参与新政奏章批答,史称“军机四卿”。

此举实质上架空军机大臣,形成以皇帝为中心、维新派为智囊的“新政决策小组”,挑战了延续百年的中枢权力秩序。本质上是一次政变。虽然当时慈禧太后已经归政于光绪,但实际权力仍然在太后手中。

同时,光绪帝多次严旨催促地方督抚落实新政,要求两江总督刘坤一、湖广总督张之洞等速设武备学堂、农工商总局,将改革压力传导至地方。权力结构的剧烈变动,使保守势力警觉性陡增,政争由政策分歧升格为权力存废之争。

第三阶段(9月初—9月21日):临界博弈与猝然崩解。

9月4日,光绪帝拟召见日本前首相伊藤博文,意图借其维新经验推动改革,并试探列强态度,此举被守旧派解读为“引 外势以制内权”;

9月13日,慈禧太后迫使光绪帝连发三道上谕,剥夺其部分人事任免权,收回奏章批阅权,实质性收束皇权;

9月18日夜,谭嗣同密访袁世凯,劝其举兵围颐和园“杀荣禄、囚西后”,袁表面应允,旋即向荣禄告密;当时的袁世凯手中只有7000新军,而荣禄手中则有十万重兵拱卫京师。二者的兵力严重不相称。

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自颐和园还宫,发动政变,宣布“训政”,幽禁光绪帝于瀛台,通缉康梁,捕杀“六君子”。

9月21日,变法戛然而止,所有新政除京师大学堂外,悉数废止。一场自上而下的制度革新,终在权力结构的刚性对抗中彻底溃散。

这短短的10多天时间里,可谓是惊心动魄,变法的尝试失败了。康梁逃走,而谭嗣同等六君子则英勇就义。

二、失败根源:结构性矛盾与执行性缺陷的双重绞杀

戊戌变法的失败,绝非偶然失误或个人悲剧,而是多重深层矛盾共振的结果,体现为制度、权力、能力与环境四个维度的系统性失衡。

其一,权力结构的根本性错位。

晚清政体本质是“二元皇权”体制:慈禧太后作为实际最高统治者,掌控军权(北洋武备)、财权(户部及海关税厘)与人事权(军机大臣、督抚任免);光绪帝仅为名义君主,其权威完全依附于太后恩准。

变法启动之初,慈禧虽表态“但不违祖制,尽可施行”,实则设下不可逾越的红线。

当光绪帝试图通过“军机四卿”架空军机处、裁撤冗官削弱守旧派根基、乃至联络伊藤博文寻求外部支持时,已触犯太后对权力垄断的底线。

权力结构的刚性决定了:任何未经太后首肯的制度变革,均属政治越界。变法派误判了清廷权力的真实分布,将“皇帝诏书”等同于“国家意志”,忽视了诏令背后缺乏强制执行力的政治现实。

其二,改革策略的致命性失当。

维新派秉持“毕其功于一役”的激进思维,百日内颁布新政谕旨184道,平均每日1.8道。内容涵盖政治、经济、军事、文教、法律诸领域,如废八股、裁绿营、设铁路矿务总局、改练新军、编纂民法草案等。

其问题在于:一是缺乏轻重缓急的优先序,将触及既得利益最深的官制改革(裁衙署、废科举)置于前期,激化矛盾;

二是忽视执行能力,未建立配套的督导机制,地方督抚多持观望甚至抵制态度,如张之洞在《劝学篇》中公开主张“中学为体,西学为用”,实为变相否定制度性变革;

三是脱离社会基础,维新思想囿于士绅阶层,未动员民众,亦未争取新兴工商业者支持,导致改革成为少数精英的“空中楼阁”。

其三,组织能力的全面匮乏。

维新派核心人物多为传统士大夫,长于著述辩难,短于行政实务。康有为虽著《孔子改制考》《新学伪经考》构建理论体系,却无治国理政经验;谭嗣同等人虽具理想主义激情,但缺乏协调官僚系统、筹措财政资源、驾驭军队的实际能力。

更关键的是,维新派未能构建稳固的政治联盟:帝党官员如翁同龢在变法初期即被开缺,失去中枢奥援;地方实力派如刘坤一、张之洞持实用主义立场,拒绝深度介入;新军将领袁世凯则基于自身利益选择倒戈。

当权力博弈白热化时,维新派手中既无可靠武装,亦无有效行政网络,仅凭一纸诏书与道德感召,终难抗衡盘根错节的旧体制。

其四,国际环境的复杂掣肘。

甲午战后,列强在华势力范围加速划定,英、日倾向支持变法以牵制俄德,但其动机纯为地缘利益,非真心助华自强。伊藤博文来华,日本政府意在扩大在华政治影响力,而非提供无私援助;英国驻华公使窦纳乐虽同情维新,但明确表示“英政府不能干涉中国内政”。

当政变发生后,列强出于维持在华秩序稳定的考虑,均未采取实质性干预,默许慈禧复出。外部力量的有限性与工具性,使维新派对“借外力以固内权”的幻想彻底破灭。

三、历史教训:制度转型的深层逻辑再审视

戊戌变法虽败,其留下的历史遗产远超事件本身。它以惨烈代价揭示了中国现代化进程中若干根本性命题,其教训穿透百年,至今振聋发聩。

第一,制度变革必须尊重权力结构的演进规律。

任何成功的制度转型,皆需在既有权力框架内寻找渐进突破点,而非寄望于“圣君贤相”的道德感召或“闪电式”权力更迭。

戊戌变法将全部希望系于光绪帝一人,忽视了太后集团所代表的满洲贵族、汉族官僚、八旗军权等多重利益集团的结构性存在。真正的制度韧性,源于对权力现实的清醒认知与务实妥协。

此后清末新政(1901—1911)之所以能持续十年,正在于慈禧太后主导下采取“徐图自强”策略,先办教育、练新军、修律法,再议立宪,始终把控节奏与主导权。历史证明:无视权力结构的改革,必遭反噬;顺应结构演进的改革,方有延展空间。

第二,改革设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与“能力匹配”的统一。

维新派宏大的制度蓝图,因脱离清廷实际治理能力而沦为空转。一个连漕运、盐政等传统财政命脉都难以有效管控的政权,何以支撑铁路国有、矿务专营等现代经济管理?

变法若不能首先强化国家基础能力——如税收征管、司法独立、信息传递、基层动员——任何上层建筑的华丽重构,终将如沙上筑塔。

这一教训在当代仍具警示意义:政策设计须以执行主体的能力边界为前提,避免“文件落实文件”的形式主义陷阱。

第三,社会动员是制度变革的底层支撑。

戊戌变法局限于庙堂论争,未将变革理念转化为社会共识。康梁的《时务报》发行量仅万余份,读者限于士绅阶层;各地学会多为清谈雅集,未深入城乡肌理。

相较之下,同一时期日本明治维新通过“文明开化”运动普及小学教育、推广国语、改造生活方式,使变革意识渗透至民间。制度的生命力,终究扎根于社会土壤。没有广泛的社会认同与参与,再精妙的制度设计也难逃“人亡政息”的宿命。

第四,开放心态与文化自觉须辩证统一。

“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迷思,本质是文化自卑与制度保守的合谋。戊戌变法虽倡导西学,却仍将西方制度视为可剥离的技术模块,未触及皇权专制的文化根基。

康有为“托古改制”,实为降低变革阻力的话语策略,却无形中强化了传统意识形态的合法性。

真正的文化自觉,不是固守“体用”二分,而是在文明对话中重构价值坐标——承认制度优劣的客观性,以开放胸襟吸纳人类政治文明成果,同时立足本土历史脉络进行创造性转化。这一命题,至今仍是制度建设的核心挑战。

结语:未完成的启蒙与未熄的火种

戊戌变法失败后,光绪帝幽居瀛台十年,直至驾崩;六君子血溅菜市口,谭嗣同临刑高呼“各国变法,无不从流血而成,今日中国未闻有因变法而流血者,此国之所以不昌也。有之,请自嗣同始!”其声如惊雷,震彻百年时空。

变法虽止,其精神基因却已渗入近代中国的思想血脉:京师大学堂薪火不灭,孕育出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先锋;《清议报》《新民丛报》承续维新文脉,启蒙一代青年;梁启超晚年反思“破坏”与“建设”之关系,提出“开明专制”过渡论,体现思想的深化。

戊戌变法因此不仅是失败的改革,更是一场未完成的启蒙——它以悲壮实践昭示:中国的现代化道路,注定是一条在传统与现代、理想与现实、激进与渐进之间不断校准坐标的漫长跋涉。

其最深刻的遗产,或许正在于那面映照自身局限的镜子:唯有直面权力结构的刚性、夯实国家治理的能力、扎根社会动员的沃土、秉持文明对话的胸怀,制度转型才能超越历史周期律,走向真正稳健而可持续的未来。

本文借助AI工具写作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