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人民法院以实际行动为企业和企业家合法经营‘撑腰打气’,为企业稳定预期、安心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在最高人民法院日前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最高法督察局局长廖向阳在通报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时,对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发出了强有力的声音。
最高法2025年扎实开展规范涉企执法司法专项行动,各级法院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认真贯彻“坚持各种所有制经济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原则要求,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做到一视同仁,积极促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在专项行动中,各级法院严格区分合同纠纷与合同诈骗、正当融资与非法集资、参与兼并重组与恶意侵占国有资产、正当经营与违法犯罪等界限,认真审查涉企刑事案件,认定69件不应作为犯罪处理。2025年,最高法积极发挥审判监督职能,依法再审纠正涉企刑事冤错案件55件,涉88人,发布涉企产权刑事再审典型案例5件,持续传递人民法院坚决依法纠错,平等保护各类企业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涉企产权刑事冤错案件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已经建立,正着力在进一步落实和健全上下功夫。”最高法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董朝阳介绍,通过健全甄别机制,法院主动接受监督,充分保障当事人申诉权,探索采取公开听证等方式审查申诉案件,加强与工商联等部门沟通联系,不断拓宽错案线索发现渠道。
董朝阳表示,人民法院健全纠正机制,加大上级法院提审力度,推行指令异地复查、异地再审模式,对指令再审、发回重审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加强再审裁判文书释法说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健全恢复机制,对可能改判无罪的案件及时变更强制措施;纠错后,及时明确责任、返还财产,全力帮助企业恢复经营。
董朝阳强调,要坚持纠防结合,从源头预防错案发生。最高法加强对下指导,提高各级法院政策把握能力和法律适用能力,建立错案成因通报制度,在纠正个案的同时,深入剖析其产生原因和经验教训,并向全国法院通报,实现“纠正一案,治理一片”的效果,推动涉企执法司法更加严格规范。
与此同时,各级法院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对涉企市场准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和行政赔偿等行政案件,加强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坚决纠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和乱查封现象,依法纠正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问题,依法纠正行政机关对企业小过重罚、过罚失当等问题367个。
2025年5月底,最高法在审理某房地产公司诉当地政府、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补偿案中,首次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此案中,当地市政府曾于2010年作出会议纪要,同意在与征地群众的拆迁补偿中,由该房地产公司在原补偿标准基础上增加补偿。额外增加的补偿费用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该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土地出让、容积率、配套费等政策上给予优惠、补偿。房地产公司据此给村民支付了补偿款,解决了征地补偿问题,开发项目建设得以顺利推进,但当地政府允诺给公司的补偿未能全部兑现。
在此案一审、二审中,法院均判决驳回该房地产公司的诉讼请求。最高法再审中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案涉损失形成的背景、原因、双方责任大小并结合案涉房地产项目的利润等因素,判令该市人民政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向该企业支付841万余元。“促推政府部门守信践诺,确保企业权益依法受到保护。”廖向阳说。
最高法在发布这一参考案例时指出,贯彻实施民营经济促进法,关键是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做实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实现事事有法可依、人人知法守法、各方依法办事。该案中,人民法院综合认定了争议成因和过错责任,明确了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责任分担比例,依法确定了公平合理的补偿数额。对行政机关未能履行行政允诺,又不采取补救措施的行为进行评价和规制,表明了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方针政策的态度,有助于强化行政诉讼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践约守诺的作用,进一步助推法治政府、诚信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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