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临近,不少市民的朋友圈出现了标注“送货上门”“厂家直销”的烟花爆竹销售广告,殊不知此类行为已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仅存在极大安全隐患,发布者还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目前多地已有相关违法行为人被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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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已有多人被处罚
近期,多地执法部门开展专项排查,接连查处多起利用微信非法售卖、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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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6日,某地民警获取有人在微信贩卖烟花爆竹的线索,在陈某某家中查获16个品种共76件烟花爆竹,陈某某被依法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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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8日,某地应急管理局联合多部门,依据朋友圈销售线索在一小区车库查获65箱烟花爆竹,嫌疑人张某被行政拘留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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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19日,某地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的朋友圈售卖线索,在一处民房地下室查获非法储存的烟花爆竹1540箱,违法行为人张某某被行拘,提供线索的举报人获5000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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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2月30日,某地民警获取有人利用微信联系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线索,随后在一辆私家车上查获308件、重63.1公斤的非法储存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人陈某被依法行政处罚。
为什么朋友圈发布
绝对禁止?
很多人误以为只有实际买卖才违法,事实并非如此。法律的规制从信息发布环节就已开始:
- 个人发布,全面禁止:根据上述规定,任何个人在互联网(包括朋友圈、微博、短视频平台等)发布烟花爆竹的销售、转让等信息,均属违法行为。“帮忙转发”同样违法。
- 单位发布,严限范围:合法从业单位(如生产、经营企业)需在取得严格许可后,方可在其自有的官方网站上发布信息,且严禁在社交媒体账号上进行具有销售导向的宣传。烟花爆竹零售店持有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仅限实体店内交易,绝不允许进行线上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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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了解到,若通过朋友圈贩卖烟花爆竹数量较大,将涉嫌非法经营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情节严重者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面临更重处罚。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未经许可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将被相关部门处以罚款,没收非法物品及违法所得,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则追究刑事责任。若所售烟花爆竹出现问题,售卖方与转发者均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部门呼吁
非法烟花爆竹质量无保障,在居民区储存、运输更是重大安全隐患,为守护公共安全,相关部门向全社会发出呼吁:
立即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已在朋友圈发布烟花爆竹销售信息的,需马上删除;
坚决拒绝传播,不转发、不推荐任何烟花爆竹网络销售广告;
积极主动举报,发现各类网络平台的烟花爆竹销售信息,及时截图保存,通过110或属地应急管理部门举报;
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市民如需购置烟花爆竹,需前往持有《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的正规零售店,并在属地政府划定的允许燃放区域内燃放。
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烟花爆竹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均有严格的法律规定,切勿心存侥幸。
希望广大市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拒绝一条违法广告做起,共同筑牢公共安全防线,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
(来源:富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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