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万荣公安】
新春佳节即将到来,为给辖区群众营造安心、祥和的节日环境,万荣县公安局持续开展烟花爆竹安全整治工作,紧盯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关键环节,逐一排查风险、消除隐患,用实实在在的举措,为大家过好年筑牢安全“防火墙”。近期,我局接连查处多起涉烟花爆竹违法案件。
案件一:
2026年2月2日,里望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居民原某在其家中无证储存、售卖烟花爆竹,并在微信群进行宣传。经查,原某在家中非法储存15箱烟花爆竹,计划在过年期间售卖。目前违法行为人原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依法收缴其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
案件二:
2026年2月1日,万泉派出所接110指令有群众报警称,在万泉乡某集会上,有人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经查,解某在尚未取得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情况下,非法售卖烟花爆竹。目前违法行为人解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依法收缴其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
案件三:
2026 年 1 月,解店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贾某非法购进烟花爆竹,分别存放于其经营的商店、住处及水泥房内,拟对外销售。目前,违法行为人贾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依法收缴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案件四:
2026年1月27日,荣河派出所接到报警称,澹某驾驶电动三轮在集市摆摊售卖烟花爆竹。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目前,违法行为人澹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依法收缴其非法销售的烟花爆竹。
案件五:
2025年12月28日,解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辖区内一副食百货批发店,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经查,薛某龙在未办理任何相关手续的情况下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自己经营的烟酒副食店内。目前违法行为人薛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七日处罚,并依法收缴查获的烟花爆竹。
案件六:
2025年11月,解店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冯某在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的前提下将烟花爆竹非法储存在某电动车旗舰店的房间内准备售卖。目前违法行为人冯某已被我局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并依法收缴其非法售卖的烟花爆竹。
供稿单位:治安大队
编 辑:贺资森
校 对:赵 岩
审 核:任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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